奢雄轻轻一笑,说道:“看来,是早有准备啊。不过,鞑子不知道,这大山之中,究竟是谁的天下吗?”
奢雄拿来一块布,蘸了鲜血,在墙壁上写道:“破元必宋,亡虏必虞,虞公子家将虞宝,奉命破虏于此。”
奢雄退后一步,觉得鲜血太少,限制了自己书法发挥。
给虞醒办事,冤有头,债有主,一定要鞑子认清楚。
“撤。”
奢雄一声令下,奢家子弟,迅速撤离。
几乎是前后脚,在奢雄离开不久,千余元军来到了这里。
一个三十多岁的蒙古汉子,看了墙壁上的血字,驿站之中一地尸首,简直是气炸了肺。
“我忽都,就没有受过这个窝囊气。”
忽都乃是鲜于弘爱将,鲜于弘命他来处理此事,但是他还是来此一步。原因很简单,鞑子在乌撒部以南,不仅仅有一处驿站。而且云南的情况,大山之中,一处处驿站就好像是一个个孤岛,勉强连成线,太难以防守了。
忽都即便被提醒了。也迟了奢雄一步。
“虞醒,虞宝,我记住了。”忽都一声令下,纠结人马追击。
只是正如奢雄所判断的,在崇山峻岭之中,蒙古人的战马都不是那么好用的。奢雄从不与蒙古人正面接战,只是保持接触,时不时抽冷子来一下。
双方在山中绕圈子,却是无数野兽逃走。不知道的,以为两拨人来打猎的。
猎物就是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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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林密,溪水潺潺,这是一片从来没有被人打扰过的净土。
此刻来了一群人。
大概有一百多人上下。他们靠着大树边上休息。
“指挥,陆家那小子走了。”一个人在王迟之面前说道。
王迟之这几个月变化很大,
身材大了一圈,整个人虽然谈不上胖,但绝对不是之前风一吹就倒了。而今他也是军中一指挥,
下面管理五百号人。
原因很简单,他是读书人。又在训练之中,体现出自己的才华。
此刻,王迟之回想自己这几个月,可谓充实之极。
从一开始修建城池,之后,开始大规模训练旗鼓,刀兵,军法。几乎没有停,入冬之后,休息了数日,就接到而今这个任务,行军。
本以为很简单,却遇到了想象不到困难。
根本没有路,必须沿着前边军队开出来的道路行军。
是真正的跋山涉水,其中还有很多毒虫,瘴气。
即便是提前做了很多准备,还是有很多非战斗减员。
这已经是第三个了。
王迟之能有什么办法,他只是沉默片刻,说道:“将牌子摘下来,报上去,会抚恤家属的。然后就地掩埋,留个记号,等有机会让家属来找。”
“对了。他没有家属。”
这就是大部分将士能够支撑下去的原因,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了。
生命的重量,是要看他的承载物。
当一个人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生与死,对他们来说,本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