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头野猪也都抬下去让人处理了。
然后各家分一些肉回去炖了吃。”
穆南琛也出声说了一句。
天气炎热,肉太多也放不住,还不如在村里拉一波好感,便于他将来行事。
李村长一听更激动了,颤抖着身子就冲着陌锦初和穆南琛行了一礼。
“丫头,穆公子,你们,可真是这人世间的大善人啊!”
有肉了,有水果吃了!
洪湾村的人都沸腾了起来。
先前的疲惫一扫而空,村里人采桔子的采桔子,帮着杀猪的杀猪,忙得那是一个热火朝天,可羡煞了别的两个村的人。
都说陌锦初是锦鲤附身,依他们看啊,此言一点不假。
人家就那么胡乱走上几步就能发现大片桔子林。
若搁在他们身上,就是让他们往山里走两步他们也是不敢的。
可人家不但敢,还能在这荒山中找回来许多好东西,这说她是神仙都不为过。
这一刻,众人对陌锦初的敬仰愈发得浓烈了。
就连姜氏在吃到那酸甜可口的桔子时都闭紧了嘴巴。
看来,这死丫头还是有着一些气运在身上的。
以后啊,还是少和她作对为好。
猪肉是没有外村之人的。
毕竟,三个村加起来总共有着不下五百人呢。
若是人人有份,这肉,估计是分不过来的。
所以李村长思忖再三后决定,这肉,就只紧着村里分,别的村就让他们多摘几个桔子吧。
这已经是他们最大的仁慈了。
洪湾村就有屠夫。
两头野猪很快就被肢解成了小块儿。
两头野猪除去头蹄下水总共有着六百来斤。
下水陌锦初没要,但头蹄她都拿走了。
这猪头蹄子做出来可是很好吃的。
只是现在众人都缺水,没有多余的水去处理这些东西。
就是猪皮也是整个剥下来的,最后给了李屠夫。
至于肉,一人一斤,十岁以下的小孩子半斤。
李屠夫逃荒在外也是带了杆秤的,刚好派上了用场。
穆南琛与陌锦初一家最先开始分肉,得到了猪身上最好的几斤肉。
给穆南琛的三斤肉他也交给了陌锦初。
反正都是在一起吃饭,他拿着肉也不会做。
当晚夜间,整个山林里都飘起了浓郁的肉香。
虽然没有什么调料,但各家的婆娘都是各展神通,将家里分到的肉都煮好了切好后抹上盐放凉装进了坛子里。
他们想挂在板车外边风干的,可是,不行。
这沿途灾民太多,他们不敢拿出来显摆啊。
好在用盐腌上放在坛子里还能吃上几日。
就是家里的盐,都要见底了啊。
而张村和杨村的人见没有肉吃,便侯在一旁等着洪湾村的村民煮完肉,便上前一人求得了一碗肉汤,然后千恩万谢后泡了一碗糙粮馍馍,也算是沾到了一丝荤腥,个个脸上都绽放出了满足的笑容。
而李村长家在做好野猪肉后,让老大两口子给张村和杨村的村长送过去了一碗。
都是相识已久的老伙计,他还真做不到吃独食。
穆南琛和洛清欢依旧是在陌家这边用的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