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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故友情况,祸福无门,唯人自召 (8k)(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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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墨陈对于青屏山的事情不了解,也不太懂虎妖和猴妖修行方面的事情,但这并不妨碍他安慰小白狐。

  他坐在小白狐身边,把手放在他的脑袋上说道。

  “这就是你长大所必须要经历的事情,今日的离别,是为了以后更好的相聚.总有一天,你身边的所有人都会离开你的,你的路只有你自己能走。”

  小白狐伸出爪子捂住眼睛。

  “那太难受了,我不想长大。”

  庄俨见了,眼眶里也泛出了泪花,似乎感同身受。

  庄墨陈没有再说什么了。

  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小白狐一时接受不了,以后慢慢就会明白的。

  他陪着二小坐了一阵子,等他们心情平复了一些后,又缓缓开口说道。

  “庄俨是我的儿子,我身为父亲,自然能够在他长大之前,为他决定一些事情。”

  “但是胡千里,严格意义上来说,你与我并不算熟悉,但你一来是俨儿的好朋友,二来是谢娘娘的学生,所以庄某也就斗胆拿大,给你提出一个建议。”

  “若你答应,或许也会对你未来的修行,有所裨益。”

  闻言,胡千里连忙说道。

  “庄先生太客气了,您是谢娘娘的至交好友,自然也是我的长辈,您有什么建议就说吧,我照做便是。”

  庄墨陈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

  “在谢娘娘走后,我让俨儿代我传话,让你没事多去学堂看看,不知道你有去吗?”

  胡千里点了点头,他这些日子确实去学堂看过,庄墨陈教学生读书的场景让他想到了自己和谢怜,越看越是怀念。

  “我就要前往丰都了,唯一亏欠的,就是学堂里的孩子们,毕竟他们满打满算,才跟我学习了几个月的时间,如果学堂就这么解散的话,实在是有误人子弟的嫌疑.所以庄某想要让你代替庄某,去学堂做老师,教导这些孩子们。”

  庄墨陈徐徐说道。

  “什么?”

  胡千里露出惊色。

  “我怎么能去教别人读书?”

  “为什么不能?我听俨儿说,你在谢娘娘这里学了东西,就会回去教给你的那些长辈们,你已经有一定的经验了,而且你还精通迷幻之术,只要你扮做人族,孩子们肯定不会发现破绽。”

  “不,我不行。”

  胡千里还是拒绝,他对于要教导小孩子读书这件事情,带有一定的恐惧心理,似乎从未往这方面想过。

  毕竟他自己都还只是个孩子心性,怎么可能去教别的孩子呢?

  “你为什么不行?我临走之前,我会跟孩子们,以及孩子的父母们说,你是一个很好的蒙学老师,他们会相信我的,除此之外,你还是谢娘娘的学生,这么久以来,你都在谢娘娘这里学习,你不仅懂得《千字文》,你还知道谢娘娘的教学方式,寓教于乐嘛,难道你都忘记了?”

  庄墨陈的这番话让胡千里陷入了沉思。

  主要是“谢娘娘的学生”这几个字触动了他。

  庄墨陈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之所以让你做这件事情,一来是为我分忧,让学堂能够继续开下去,二来也是给你找点事做,我知道你现在还是孩子心性,但也正因为如此,你才应该担负一些责任,身为男子汉,你终究是要长大的;至于第三,则是谢娘娘的教学之法,最是适合蒙学不过,庄某虽然知道寓教于乐,但严肃惯了,难以和孩子们打成一片,倒是你,没有这方面的困扰。“

  “做一些事情,能够让你快点成长,也能让你忘记烦恼。”

  “我不确定此事会不会对你的修行有帮助,但谢娘娘说过,人生百态,红尘炼心,想来应该也没什么坏处.具体要怎么做,全看你了。”

  “可我是妖,怎能去做人的老师?”

  “谢娘娘是人,不照样教你读书吗?”

  胡千里思考了很久,最终咬了咬牙说道。

  “我答应了。”

  随后又说道。

  “我一定会努力做好,不给庄先生和谢娘娘丢脸!”

  庄墨陈欣慰的说道。

  “好。”

  片刻后,便到了学堂。

  庄墨陈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端坐的学生们,展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孩子们,请欢迎你们的新老师。”

  胡千里幻化出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模样,面容清秀,瘦瘦高高,细细看去,和谢怜的样子倒是有三四分的相似。

  说起来胡千里确实是男狐狸,但是他最亲的就是谢怜,所以幻化的形象是尽力朝着谢怜的方向幻化的。

  他明显有些紧张,但看到了庄俨鼓励的眼神后,却是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大踏步的走上台前。

  “我叫胡千里,是你们的新老师。”

  ——

  老马拉着老旧的马车,在夕阳下渐行渐远。

  庄墨陈短暂的回乡之旅到此终结。

  他掀开帘子,看着马车两侧的乡景,眼里流露出一抹回忆之色。

  “本想在这里等你回来,没想到庄某也要走了,谢先生呐,再见之日不知几时”

  庄俨看着父亲眼里的忧伤和怀念。

  心里悄悄的想着。

  “爹也是很舍不得怜姨的吧。”

  他和小白狐都舍不得,哭的厉害,但是庄墨陈并没有哭。

  这就是成年人吗?

  原来经历分别,成年人轻易是不能哭的。

  相比于庄家父子此刻的惆怅和感怀,谢怜就显得快乐多了。

  六十六尾龙鱼,是给龙孙的礼物,已经交代祝青青收好,可千万不能养死了。

  祝青青跟谢怜一样,喜气洋洋的样子。

  她其实没有什么口腹之欲,早就辟谷了不知道多少年,但是看着谢怜左右手都拎着大鱼,如沐春风的笑意,她也受到了感染。

  她觉得谢怜很真,感情都是发自肺腑的,不怎么在意自己的身份,也不会摆出前辈高人的架势。

  就比如说现在,她想吃鱼,于是就兴冲冲的跑到了据说兴化府厨艺最好的酒楼去了。

  兴化府是一座大府,下辖七八个县,此地多水网,鱼获向来都是重要的收入之一,因此渔民众多。

  因为不缺水的缘故,早在多年前,大量土地就被开垦,连续几个朝代下来,兴化府都算得上是重要粮仓。

  虽然听说最近这几十年,粮食的收成不是太好,经常会有一下雨下几个月,或者几个月不下雨这样的极端天气,但兴化府依旧还是比较繁荣的。

  至少在谢怜去过的城市里面,算得上是最好的。

  当然,之所以这么计算,肯定是把丰都排除在外的。

  当初她在丰都可没有丝毫逗留,逃命一般快速溜走,一路上哪里顾得上感受风土人情,没有太深的印象。

  但是兴化府不一样。

  谢怜一路走来,虽然称不上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但也是车水马龙,客如云流,有一番太平景象。

  对于老百姓来说,只要不打仗,不死人,即便是日子过得苦一些,那也算是太平了。

  谢怜一路走到城东,看到一个二层小楼后眼前一亮,走到门口,看见挂着的一个旗子“江湖酒家”。

  “这就是兴化府手艺最好的酒楼?”

  祝青青看了一眼,然后皱起眉头来。

  “怎么感觉不太像呢?”

  酒楼的生意是不错的,但是吃饭的人都看着都不是什么贵人,而是一些江湖草莽人士,有的踩着凳子大碗喝酒,有的还在划拳,有的大声攀谈,时不时发出粗犷的大笑。

  这些人随身还带着刀剑,看起来就不是很好惹的样子。

  “你猜这里为什么叫江湖酒家?”

  谢怜看着店门口飘着的旗子。

  “江湖嘛,面相的都是江湖人士,你看在座之人似乎有些不修边幅,但说不准这里面就有行侠仗义,助人为乐的大侠,江湖上的事情,要说起来可是很精彩的,正所谓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身为从小看着武侠作品长得谢怜,怎么可能没有憧憬过江湖世界,没有做过武侠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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