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何瑞雪和他的经历很像,都是从农村出来,但她能平平顺顺读到高中,一点苦都没吃。
而自己当初能去念书都是生生饿了三天才从父母手里争取到的机会,学费要靠自己挣。
从十岁起他就帮家里下地干活,蚂蝗趴在腿上咬出好几个坑,掰玉米棒子时叶片差点把眼睛弄瞎……这些经历,谁能知晓?
所以他恨所有比他爬得更快,走得更容易的人。
小时候他喜欢一首诗,梅花香自苦寒来,所以他吃尽了苦头,什么活累都抢着干,就算领导看不见也无所谓,事实总能证明自己的价值。
可他后来才明白,人是不用受苦的,梅花的香不是因为它受寒,而是它本来就开在冬天。
而宝剑的锋利,也不是因为磨砺,关键在于其材质,不是那块料子,比如木剑,磨到最后越来越短,只能被当柴火烧。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新中国以前的佃农还不够辛苦吗?没日没夜在地里操劳,拼命地干,收获的粮食却被无所事事的地主收去一大半。
就算他们后来被打倒,至少前半生是享福的。
可见苦难并不能真的让人出人头地,权力才是。
于是,他开始拼命钻营,比起做好本职工作,更加用心在揣摩领导的喜好,和他打好关系上。
几年的筹谋,他终于被暗示能提拔为销售部的副科,得到消息的那一刻,他整个人宛若飘在云端。
然而,何瑞雪的出现却改变了他一向的认知。
她的运气,和在他看来微不足道的能力,短短不到一年就走完了他整整八年才走完的路。
上天何其不公,他不服,才会屡屡针对她。
然而这个女人比他还要小心眼,就因为一次工作中的不愉快,直接中断了他往上爬的可能。
别说副科,连组长的位置都没保住。
他和吴夕芳之间的事,除了她根本没人知道,更不会有人瞎传。
断人前途犹如杀人父母,他怎么能不恨呢?
多少次午夜从位高权重的梦里醒来,他都恨不得杀了她。
这次火烧仓库只是给她一个教训,也是他的尝试。
如果操作可行,他往后或许能再利用一场大火,将她烧死在某个地方。
烈士的称谓,就当是给她的补偿,算起来她也不亏。
正当他陷入畅想的时候,刘勋突然拿起放在墙角的木棒,狠狠朝他的大腿砸过去。
罗国庆一时不察,被砸得抱着腿哀嚎,不解地冲着他怒吼,“你干什么?”
“我干什么?我来赶走你这个纵火的贼!口口声声为了我好,心里什么勾当自己清楚,厂里的效益不高,我再好又有什么用?”
刘勋又用力砸了他几棒子,趁着他疼得直不起身,找了根绳子,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把他捆了起来。
等到他不能动弹,才破口大骂,“你是个彻头彻尾的败类,比起你,我好歹有底线。
一旦大火烧起来,别说是财物,那些守着仓库的人,和来救火的工人都会有生命危险。
从始至终,你压根没想过要止住这场火灾,你甚至随身带了火油!”
说到激动处,他伸手探到罗国庆腰间掏出个斜跨的军用水壶,打开,里头果然有股刺鼻的机油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