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他把勺子上沾上的鸡蛋羹擦在自己窝头上,啃了一大口,脸有些红,“小姑,真的谢谢你,能让吕兰吃顿好的,我没本事,要是早点考到电工证评上级别,我们家也能多点收入。”
媳妇就不用跟着她受苦。
“是啊,早干嘛去了,当时大哥让你认真学,你非要和狐朋狗友跑出去玩。”
何瑞雪一贯不怎么客气,哼了一声,“不过算你有良心,等过几天再带她去医院看看,换个好点的医生,她那肚子可不能出事。”
说完,她把剩下的肉夹在自己碗里,将留着汤汁的盘子推到大哥面前,“太油了,你吃。”
何春生也没觉得意外,自家的妹子向来有些“矫情劲”,非说喝水都长胖。
身上都没二两肉,整天嚷嚷着胖了胖了,肥肉是多好的东西,她偏嫌弃。
他都懒得说,接过盘子,低头用窝头把满是油脂的汁水刮着吃干净,看起来都不用洗。
何瑞雪的挑剔似乎还没结束,把几块腊肉的瘦肉部分都用筷子分开,把肥肉全丢进了王桃枝碗里。
嘴里还在抱怨,“这么肥,怎么吃啊。”
王桃枝低头把肥肉拌着酸菜吃干净,小妹嫌弃的东西,对她来说却是难得的享受,肉滋滋的,满嘴香。
“肥肉才好吃,那瘦的腊肉又柴又咸,有啥吃头。”
“哎呀你不懂。”
“是,我不懂,有福都不会享,剩下的鸡蛋我以后每天给你煮一个?”
妹子带回来的肉和蛋,她收得心安理得,小姑子在家吃了她多少肉和鱼,一家人早算不清了。
何瑞雪没有拒绝,“煮两个吧,我和吕兰一人一个,省的你又说我吃了她的。”
“我说说咋了,你侄子都要有孩子了,你都要当姑奶奶的人,还这么不懂事,你看看住在后头老孙家的丫头,和你差不多大,日子过得连地主家的长工都不如。”
奶奶辈什么的真是够了,她才十七啊。
“你怎么不拿我和他家儿子比,我好歹考上高中了,他脑袋笨得比二傻子强不了多少,照样全家人供着他。”
“好的不比,那孙家小子吃穿也比不上你啊。”
孙家,想起来了,她穿越的这本小说女主就是孙家人。
她是家里老三,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被家里人筹谋着嫁给脑满肠肥的厂长换笔彩礼。
孙来娣重生后主动偶遇正在相亲的男主,在几个大孩子手下救下了男主被欺负的一对儿女,飞速和男主确定关系,跟着他随军去了。
书上说,她是在1969年重生,就在她十八岁生日的那天,似乎不到一年。
“那不是生了三个闺女才盼来的金孙嘛,可不得跟旧时代的地主老爷一样,得让人伺候着,呵,没有富贵命,架子摆的大,我看那小子能有出息。”
王桃枝的语气也是带着讽刺的,显然对那家人的做派同样看不上眼。
说话的功夫,桌上的盘子已经空了,其他人哪有闲心说话,都在埋头苦吃。
连汤盆都见底后,他们才抱着肚子,发出满足的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