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xs“您在音乐上是富有才华的。”从城堡西南角塔楼二层,伯爵夫人那个精美的大房间出来,海莲娜就恭维路易莎道。
海莲娜作为安东尼·斯科特的女儿,如今在布鲁多宫廷的身份却是路易莎的侍女——这当然不是对安东尼这个知名学者的羞辱。此时侍女不同于女仆,更接近于‘女伴’的概念。地位稍低的贵族给地位更高的贵族做侍女,是非常常见的,前者只会觉得荣幸。
一开始,海莲娜成为路易莎的侍女就是一种优待,当然斯科特父女也是乐意的。安东尼考虑未来女儿的前途,觉得在女儿在宫廷里谋生也不错,这就是个好的开始(海莲娜对婚姻没有兴趣)。
至于海莲娜自己,她对成为侍女不感兴趣,但她也知道除非是去做修女,不然总要给自己找个出路的。
而随着和路易莎相处,她倒是越来越喜欢给路易莎做侍女了。
路易莎不是个难伺候的主人,别说是侍女了,即使只是一个女仆,她也非常和气。她当然也有强硬的时候,但她往往只会对那些身份高贵又不懂得尊重人的家伙,摆出布鲁多郡主的派头。
除此之外,路易莎还很‘有趣’。是的,很有趣,从海莲娜的视角来说是这样的。她从小跟随父亲去过很多地方,除了少数时候在学校里,多数时候接触的都是大贵族,所以海莲娜不乏和贵族少女相处的经验。
相比普遍让她觉得无聊的贵族少女,路易莎真的非常有趣。
时下的贵族少女要么孱弱而虔诚,即使活在世俗世界,也像个修女一样,连斗篷前襟的系带系法都会让人联想到念珠。要么未免过于专横、喜好享乐,什么都要她们说了算。而且她们的喜好显然和她们的父兄高度相似,谈不到什么良好品味。
路易莎不一样,虽然她过去在修女院呆了超过十年,却一点儿没有修女的乏味、呆板。那种被修女院每天固定时间吃饭、睡觉、祈祷(一天要祈祷八次,每次都是固定的)等,规训出来的一板一眼。
她也不专横,喜欢的东西虽然多,却样样叫人觉得有品味。即使那些喜欢的东西里,有一些过于‘俗气’的东西,她做来也是不同的。就比方说‘美食’,路易莎对食物非常挑剔,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暴食、庸俗、欲.望。但只要见过她是怎么做的,很难不向往她。
“哦,音乐,你说音乐?”路易莎还抱着自己的琉特琴,轻轻用羽毛管拨动了一下(此时的琉特琴不是手拨的,一般用羽毛管当拨片拨弹)。
“我很喜欢悦耳的音乐,那是一种美的享受。而且我不得不说,练习乐器也算是一种难得的乐趣了。”
路易莎上辈子会一点儿尤克里里和口琴,前者是跟风学着玩儿的,后者是她有一个堪称文艺青年的长辈,跟着学了一点儿。但都是‘样子货’,她二十年的人生里,和乐器、音乐没有太大的缘分,她也没发现有那方面的天赋和爱好。
只能说中世纪日子无聊,这也算打发时间了。大概正是因为心态不同,再加上从小就有现代成年人的理解能力,她才能学的那么好吧(对比同时代的普通人)。
海莲娜注意到了,路易莎说到这些的时候丝毫没有装腔作势,她如自己所说的那样,认为宫廷生活中诸多乐趣‘不过如此’。而且就算是她给予了肯定的乐器演奏,也看不出她有多沉醉,仿佛随时可以扔下一样。
说实话,这种满不在乎的劲儿,比海莲娜见过的任何一种‘贵族风度’还要贵族风度。
“这方面您真是宫廷女子的典范,我听说您不只是会演奏琉特琴、绞弦琴和竖笛,演唱各类多节诗、回旋曲、骑士田园恋歌等歌谣。还能自己撰写优美典雅的诗歌和散文,真是令人佩服。”海莲娜半是真心地恭维。
“那不算什么,我并不认为我的水平很高。只不过因为我是一个女人,所以稍有水准就会引来惊奇,仿佛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一样。”路易莎是真的这样觉得,这些事她学得快完全是因为她有现代人的见识。
华夏有‘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的说法,现在情况也差不多。身为现代人她看过的古代作品都是精品中的精品,大量的文字信息充斥了她的日常生活。可能她觉得有些俗气的比喻修辞,此时看来就惊为天人——第一个将姑娘的脸比喻成红苹果的人也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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