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随着国家财计的日益拮据,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进行改革。既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主要内容就是“量入为出”,既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定出的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目向当地人户征收;废除“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但丁额钱(人头税)不废;两税依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
虽然后世对两税法“制定预算”“九等分配”“按户纳税”的先进意义和理念,多有赞同和褒奖;但是在真正的历史上因为严重触犯了富有阶层的利益,仅仅实行了三十多年,即被迫多次下令改“以钱为额”的货币计征为折纳实物,以回避物价波动的折色和缩水。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贪得无厌的封建官吏又在两税定额之外巧立名目敲诈勒索,如“间架税”、“除陌钱”“青苗费”等等。还有许多官吏为了得到升官提位,在正税之外横征暴敛以为业绩。
号称免除“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的“两税法”实际上已不再存在了。但是根据两税法而制定和分派下来的定额税赋,却是只多不少而与日俱增的结果。沉重的苛捐杂税,使劳苦人民陷入了生不如死的悲惨境地;
再加上中晚唐藩镇割据林立而征乱不止的缘故,朝廷只能将天下收取来的财赋分为三份,一曰上供(朝廷),二曰供军(镇),三曰留州;然而为了支取到足够的用度,这三方都毫无例外的对于赋税进行了层层加码和增扩;而作为基层经手的地方豪强大户和胥吏们,同样也要在其中牟利和自肥。
如此层层分摊加码下来,实际上把农民手中辛苦劳作的一切都夺走尚且不足,还要逼他们卖儿卖女来补足;于是真要彻底执行到到了地方根本不用什么灾荒之年,就是各种水深火热而竞相逃亡的恶性循环了。而且,等到负担最重的底层贫户平民都逃亡的差不多,就轮到了六等以上的殷实户倒霉了;等到六等?的殷实户也相继破产的七七八八,那些缺乏足够靠山和背景的中小地主,也就不得不要破家来全力供应了;
等到这些与寒门士子的家庭,也开始走投无路的加入到天下蜂拥而起的农民起义大潮当中去,而导致发生从量变到着质的蜕变之后,这才意味着一个王朝的丧钟就此真正的敲响起来
所以这一切到了最后最大的受益者,则是那些与地方官府有勾结的豪强大户了;反正在无论如何朝廷都已经收不到多少赋税的情况下,他们依靠兼并田产和收拢卖身投靠的流亡人口为部曲奴婢,而在一波又一波的农民暴动中得以相互吞并壮大起来,而成为地方上越发具有影响力和私人武装的存在。也是将来夺取和窃据改朝换代过程当中,农民起义最终成果的潜在预备势力。
因此,目前义军能够留给地方农民的小半产出份额,已经足以让他们惊喜过望和感激涕零了;虽然这种感激只有较短的时效性,而会随着担心官军反攻倒算的不确定性,而逐渐消退干净。这时候周怀安又给义军留下了另一个法宝,相对于要等到夏天才能有所收获和践诺的税赋,这是一个在短期内就可以迅速见到成效和反向的计划;
就是通过辎重大队抽取的人员和车马,所组成的几十只流动商贩小队,逐步深入到沿着道路分布的百多个市镇、乡村当中去,贩售米布油盐酒酱农具铁器等各种民生所需的基础物资,兼带采买当地相对廉价的藤、麻、陶、瓷、禽畜等特色土产,充当一个定期往来城乡之间互通有无,调剂市面供需的原始商业流通体系。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2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