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拉开了大门。
拉开大门之后他有些愣住了,迪伊思披着一件老羊皮袄蜷缩在门外,黑色的头巾上满是霜花,似乎等了自己一夜。
“有一个人对我说过,最美的玫瑰都有些尖刺,这是留给采花人的考验。
如果采花人能够忍受玫瑰尖刺带来的伤痛,最终还是能够得到玫瑰。
如果因为尖刺伤了你,你就放手,你就会失去这朵最美丽的玫瑰。”
阿丹任由迪伊思粗糙的手在脸上游动,等到迪伊思安静下来之后阿丹才笑道:“我从来都没有放弃。”
迪伊思笑道:“这才是好孩子,进屋去吧,我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抓饭,加了胡萝卜和葱头,羊肉焖的金黄,你一定会喜欢的。”
阿丹抱着迪伊思瘦弱的身躯笑道:“不用了,我只想去佣兵营地里找一些活计干干,整天劈柴,会被阿伊莎看不起的,雄鹰总是干鼹鼠的活计,难怪阿伊莎会不喜欢,我都开始讨厌我自己了。”
“我的孩子,哈密王是我们的敌人,你怎么能够为他效劳呢?”
“迪伊思,你不知道啊,我的老师穆辛总是说我不如他的另一个学生铁心源,阿伊莎也说我没有统治一个国家的能力和谋略。
因此,我就想跟自己的这位学长学习一下,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样的过人之处。
等到有一天我击败了我的学长,我会再来到阿伊莎的面前,亲口告诉她,她说错了,阿丹才是天神的宠儿。”
迪伊思非常的失望,她非常的希望阿丹能够留下来……
她认真的打量着器宇轩昂的阿丹,垫着脚尖才摸到了阿丹的鼻子,轻轻地触碰一下就算是亲吻了他。
然后从臃肿的老羊皮袄里取出一双崭新的牛皮靴子,放在一边,强行要阿丹坐在门槛上,用一块洁白的绸布用力的擦拭阿丹沾满尘土的脚底板。
最后用两块厚实的麻布裹住阿丹的双脚,给他穿上牛皮靴子。
这一次阿丹没有拒绝,他的旧靴子被阿伊莎给丢掉了,又不愿意穿阿伊莎买来的靴子,接受迪伊思的好意,这是阿丹自尊心所能接受的底线。
“佣兵也需要一双好脚板……”
阿丹披着还带着迪伊思体温的老羊皮袄走掉了,长刀插在背上,迪伊思拴在那柄长刀上的红色绸布,随着他颠簸的脚步一晃一晃的,如同一团摇晃的火。
日上三竿的时候阿伊莎才睡醒,在迪伊思的服侍下洗漱过后来到了一楼的饭厅。
很奇怪,饭厅里今天空荡荡的,那个雄壮的如同狗熊一般的男人没有出现。
“阿丹去哪里了?还在生我的气?有和我生气的时间应该快点赶回巴格达去。”
阿伊莎坐在桌子前面,端起一碗温温的牛奶就着一点糕饼慢慢的吃饭。
“阿丹走了。”迪伊思给阿伊莎擦擦嘴角,这孩子只要喝牛奶总是弄得到处都是。
阿伊莎正在吃东西的嘴巴停止了活动,扭过头惊讶的看着迪伊思,她不认为阿丹会走。
“真的走了,天上还在落霜花的时候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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