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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印度海岸(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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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77年9月上旬,印度近海,风和日丽,波涛不兴。“伏波万里”双甲板战列舰抓住西南季风的尾巴,时隔一年之后再度驶入了科伦坡港,打算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进行换约。

  双方需要交换的条约名为《科伦坡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大体内容包括了上次莫烈鳗与巴尔萨泽·伯特在科伦坡港谈妥的有关东岸船只在马六甲、加勒两个港口停靠、补给、维修、经商的权利。即:每年可以有不超过十艘的东岸船只进入上述两个港口,但只可以在指定地点进行活动,包括休息、经商和从事宗教活动,停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每艘船每年只能采购不超过三万盾的本地货物,且只能在指定商人处购买;承认荷兰东印度公司在锡兰岛享有特殊利益,且东岸人不得与英格兰、葡萄牙达成任何危害荷兰东印度公司在锡兰岛利益的协议;最后,东岸治下的开普敦港及横海岛向荷兰东印度公司开放,荷兰人的权利一如此前他们给予东岸人在锡兰岛和马六甲的权利。

  大体上的意思就是这么几条,基本还是之前双方确认的内容,经过文笔润色及细节完善后,目前已经装订成册,由各自上级签完字,现在换约完成后即可生效。而值得注意的是,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次双方签订的条约中也不是没有漏洞,比如条约内就没有规定入港东岸船只的大小和吨位,而只规定了东岸人可以采购的当地货物的金额。这对于志在维修补给、躲避恶劣天气、安置伤病员而不是做生意的东岸人来说,非常有利,因为他们本就不是特别在乎锡兰岛的宝石、肉桂、胡椒等特产商品的生意,当然这同时也说明了荷兰东印度公司这种盈利性组织与华夏东岸共和国这种政府组织之间在思考问题上的巨大角度差异。

  《科伦坡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用汉语、荷兰语和法语三种语言写就,一式两份,分别由对方保管,没有中间人或见证人。莫烈鳗手头的那份已经由新华夏开拓队队长黄仪签字,巴尔萨泽·伯特手头的那份则由总督范戈恩斯署名,这会只需各自带回对方手头的版本,即可完成换约。

  莫烈鳗对是否能够完成此次任务丝毫不做怀疑,因为在协议达成并等待换约的这一年内,荷兰东印度公司其实是给予了东岸人“临时许可”的,只不过消息没法及时传递到宁波和登莱,没能利用起来罢了。

  9月8日上午九点,东、荷双方的代表在科伦坡城内正式交换了条约文本,还好一切都没有差错。此后,莫烈鳗只出席了一下第二天在城里举行的宴会,然后便谢绝了一切拜访,花了好几天时间与荷兰人谈判买下了一块地,用于兴建临时居所。

  9月14日,在留下七八个专业人士处理这方面的事务后,莫烈鳗的“伏波万里”号战列舰缓缓离开了科伦坡港,然后于十三天后抵达了果阿港,葡萄牙人在东方统治的核心。

  其实,这次莫烈鳗访问果阿并不是临时起意,要知道他在前往科伦坡的路上其实就已经在果阿停靠过一次了。他之所以率舰前来,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打算与葡萄牙人加深联系,为将来做好准备。毕竟,荷兰东印度公司现在与你签署了《科伦坡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可你知道人家以后就一直不会与你翻脸?如果你真这么想,只能说太天真了,因为这个世界是一刻不停地变化着的,朋友可以变成敌人,敌人也能变成盟友,而且往往会在短时间内完成,欧洲对这一套尤其熟稔,君不见后世拿破仑侵俄战争前夕,就有俄罗斯军官嘲讽普鲁士人“三年内只背叛了我们四次”,由此可见一斑。

  因此,东岸人虽然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暂时达成了协议,签署了条约,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会做两手准备。反正他们只答应了不勾结英格兰人、葡萄牙人损害荷兰东印度公司在锡兰岛的利益,那么与果阿方面发展正常关系的事情你总无法指摘吧?所以,这次莫烈鳗在返程时特意二度前往果阿,与葡萄牙人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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