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返乡后,哪怕只有其中极少一部分人拿钱出来做生意,那么也将会把当地商业竞争的激烈程度推上一个新的高峰。大量热钱在民间汹涌澎湃,物价指数在政府的死命调控之下,除了少许几个进行价格管制的基本消费品以外,其余皆屡创新高。这一切都使得执委会、政务院的官僚们开始认识到。国内民间除穿越众以外的资本力量正在形成。
这些民间资本中只有极少数是从农业生产中完成了原始积累,即所谓的农业资本,大约占到了15%左右;此外。因为商业贸易而发家的资本数量则远超农业积累所得,大约占到了三分之一左右;而剩下的则是政府人为“创造”出来的资本,即返乡军人手里握有的庞大现金。
这些返乡军人里面当然要数正规军士官手里的钱最多,他们中少的也有三四百元,多的五六百的都有,人均资本突破了420元。而普通士兵和民兵们,即便手头的钱不如士官多,但平均也有两百元左右。这些总数可能高达两百万元的巨额资本就这样积淀在民间,仿佛一颗定时炸弹。随时会将东岸原本就脆弱狭小的国内市场搞得一团糟。
在战争期间超发了大量纸币的财政部、国家贵金属管理总局对此忧心忡忡,在执委会组织召开了多次经济工作会议后终于定下了基调:一、放开部分行业的私有资本准入许可。在国家的严密监管下允许私营资本在这些行业投资设厂;二、成立债券市场,首批允许十余家大型国有企业发行低息债券。以补充融资渠道的不足;三、允许成立私营的公路、河运股份公司,引导国内资金投资交通基建行业,投资及利息可由设立收费关卡分20年收取;四、引导国内资金投资海外领地,获取超额收益,如海外渔场捕鱼、海外贸易、海外种植园等等。
不得不说,如今东岸政府的执行力还是相当强的,特别是在那些持有大量现金的人都是服从性较好的军人的情况下,相当部分的资金很快就被分流了出去。在这之中,保守一点的人在政府的引导下投资大农业生产,即在国内西部未开发的地区进行大面积拓荒,拓荒完毕的土地可得到30-50年不等的租赁权,即开荒者可以以一个较廉价的租金从农业部手里租赁自己开荒完毕的土地,然后进行大农业生产。
三五十年的租期完结后,政府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租,如果续租的话上一任承租者有优先续租权,如果不续租的话则收回土地另做他用。这个政策从某种程度上规避了国家三令五申提出的个人拥有土地不得超过三十亩上限的规定,同时也为进行大规模农业生产创造了条件。
当然就目前阶段来说,从事大农业生产依然有很多困难。首先是劳动力的问题,在如今的东岸共和国,政府基本垄断了劳动力资源,即每年新来的移民的“产权”属于政府,私人很难从这里面截取自己朝思暮想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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