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特利库”号被东岸人接管后。登船的宪兵立刻在船舱内发现了大量燧发火枪、各种口径的火炮、大量炮弹以及标准配置的火药。这个发现让东岸人一下子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宪兵们立刻对船上的荷兰水手及部分苏格兰、德意志雇佣兵们进行了审讯,得知这伙人竟然是去锦州与清国进行交易的!
这对东岸人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要知道,东岸人在与清军的战斗中赖以取胜的一大利器便是轻便灵活的野战火炮。每每双方阵列而战时,如雨点般落下的炮弹往往会将清军砸得不成队列,士气跌落到谷底,这时候东岸人派出精锐战力主动出击,往往便能一战取胜。这种模式已经进行过很多次了。清军根本无法抵抗,到后来他们甚至基本不敢和数量相当的黄衣贼打野外会战,原因便在于此。
但现在情况可能会有些变化了。因为以前清军没有轻便灵活的野战火炮,只能干挨打不能还手,但现在很可能已经有了:购自荷兰人。虽然也许他们的火炮无论在机动性、射程、口径、精度还是寿命方面都落后“黄衣大炮”一大截,但这毕竟仍是一款具有战场机动能力的火炮,已经能够威胁到东岸人的军阵了,这对东岸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特别是那些仆从军们。以前列阵而战时,从来都只有东岸人用火炮动摇敌军的阵型。然后他们上前捡便宜;但从今而后也许他们也将面对清军的火炮轰击了,这对士气方面的影响是巨大的。
想到这里。魏博秋也感觉极是头疼,以后这仗估计没以前好打了啊。因为根据审讯得来的消息,在弗里斯船长等人之前,已经有过一艘船只前往清国沿海进行交易了,他们向清国出售了“数十门火炮”以及大量火绳枪、燧发枪。火枪倒没什么,但那些机动灵活的野战火炮就很讨厌了,而且北京的鞑子朝廷也不傻,他们还知道请荷兰人派遣教官为他们讲解黄衣贼行军打仗的战术概要,他们当然还知道请求荷兰派人教他们铸造轻便火炮——关于这一点因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远东也急缺这类人才而告罢。
弗里斯船长是第一次来辽海与清国进行暗地里的贸易。他和他的部分随从在北京臭气熏天的牢里蹲了两年半后,于47年秋被放归。清廷派人护送他们一路赶到浙江,然后悄悄出海南下前往福尔摩沙,终于在1648年春末辗转返回了巴达维亚。与他们一同来到巴达维亚的,还有清廷向荷兰东印度公司开放贸易的承诺——前提是荷兰人答应向他们出售武器、派遣军官讲解黄衣贼虚实及战术战法,同时指导“我大清”的工匠们铸造那种轻便的野战火炮。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清廷还是颇具眼光的,他们明白荷兰人想要什么,也明白机动性超强的黄衣大炮在战场上巨大的威慑力和统治力,因此与荷兰人的合作称得上是双赢。荷兰人也被清廷开放贸易的承诺所深深吸引,据他们所知,目前尚控制在清廷手里的多个省份盛产生丝这种在欧洲销量很大的紧俏货物,另外还有瓷器这种销量不大但利润率却很高的商品,对目前开支浩大的东印度公司(在东印度群岛、锡兰、印度等多个地区与葡萄牙、英国势力争雄)来说,在财政上却也不无小补,因此,这才是他们与清廷进行贸易的最原始的动机,为此哪怕不惜破坏与东岸人的口头约定也在所不惜。毕竟,和可爱的银币比起来,与黄皮肤的异教徒的一些不成文的约定算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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