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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天师三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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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浴室小池,肉刑已毕。

  许师气若游丝,触目惊心。被拖去地牢。

  蓟王面上无喜无悲:“告诉锅炉房,另换一池清水。”

  起身往大池共浴时,又道:“传令女侍医,前往诊治。”

  “喏。”便有女战士披衣出室,前去传令。身后女战士皆吐舌偷笑。见过行刑,方知主人平日是何等“珍之惜之”。

  狭义的肉刑,指:黥(刺面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去势)、大辟(死刑),五种刑罚。据说源于“杀人者死,伤人者创”的原始复仇论。上古时,为国之常刑,有“三典五刑”之说,秦汉初相沿不改。文帝时,废除肉刑中的墨、劓、剕(斩左右趾)及宫刑。此举被誉为“千古仁政”。此后“奴隶五刑”基本废止。转为,笞、杖、徒、流、死,“封建五刑”。

  换言之,刑罚的变迁,亦是文明的进步。

  魏、晋以后,虽屡有恢复肉刑的议论,但终未复用。

  而广义上肉刑,则是指除死刑以外的,诸多刑罚。以其侵刻肌肤、残害人体,故名肉刑。

  许师所受,亦是肉刑。

  少时,面对文弱书生恸哭哀求,少君眼都不眨。今险遭二人毒手,又岂能轻起妇人之仁。

  用后世的话说。对敌人的仁慈,便是对自己的残忍。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孔夫子有此话,谁敢言腐儒!

  后人曲解。孔夫子言:“以直报怨”乃是指“以正直回报恶行。”何其缪也。直,“值”也。意指:等价,对等。孔夫子言下之意,“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一言蔽之:刚正面。

  刘备一路割头进爵。踏着贼人累累白骨,登临高位。又岂止于只刚正面。

  地下监牢。

  卢氏身穿囚衣,锁于墙壁。囚衣乃由钢丝环网一体打造。如身披锁环牢笼,插翅难逃。

  不知过了多久,牢门忽被开启。便有一人,着夜行衣入室。黑巾蒙面,不见相貌。看身形,亦是女刺客。戒备着走到卢氏身后,一阵摸索,遂将阴藏体内的诸多暗器,逐一取出。

  置于案上。

  羊角匕、机关袖箭、五毒发钗、七毒脐铃、绝命断魂丝……琳琅满目,摆满桌案。女刺客藏兵之处,尽管匪夷所思,却被蒙面人悉数翻出。直到撬开牙关,拔出两颗毒牙。又小心翼翼的将坠在腹中的鱼膘解药提出。

  卢氏终于变色:“你…究竟是何人。如何知晓我派隐秘!”

  蒙面人嗤鼻一笑。眼中尽是不屑。

  须臾,又听牢门声响。隔壁监牢遂有重物落地。必是许师无疑。隐隐有血腥传入,许师究竟如何,可想而知。卢氏凄惨而笑:“蓟王当世人杰。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又何必再行严刑拷打,只为折辱我等女流之辈。”

  “拷打?”蒙面人终于出声:“你可知,世间多少女子,梦寐已久,能被王上‘拷打’一番。”

  “难道说……无耻,无耻!”卢氏心领神会,这便奋力挣扎,宛如狂兽。

  “无耻?”蒙面人手指案上大大小小,五花八门的女刺客专属暗器,一声冷笑:“将诸多长短之物,强塞入体。怎还有脸说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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