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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一章 翻脸比翻书更容易(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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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季春讪讪道:“这只是我以为,我---我也不清楚得月楼那边会怎么做。”

  韩艺愣了好半响,点点头道:“我知道了。”说着,他微微一笑,道:“万掌柜的苦衷,我能够理解,不管怎样,还是非常感谢万掌柜能够过来跟我说一声。”

  心里却泛着无奈的苦笑!

  其实他与贾四母、两市都是有合同约定的,问题就在于,中国的契约是不受律法保护,契约不是律法。

  中国古语有云,官有政法,民从私契。

  也就是说官有他的政策和律法,百姓之间有自己的契约。

  这是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的,法是法,契约是契约,不相干的东西。

  唐朝还算是比较重视律法,但主要也是针对借贷契约,是有明文规定,但是惩罚不重,最多就是打几板子,不具有强制性的。

  因为在中国古代契约的意义,是两个私人之间建立起的联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人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律法不会强制你履行契约上面的行为,你主要还是得靠自己去想办法,那么就涉及到一个合同双方人的阶级关系,地主要百姓偿还,那是用尽各种手段,逼的你还钱,他有这个能力呀,就好像当初王宝比韩艺还钱是一个道理,但是百姓要地主偿还,没有能力,那只能哭,只能求。

  而且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古代的契约,建立的是双方人联系的起点,是一种尝试,我们来合作吧,就这么简单。但是欧洲那边,契约包括起点,也包括终点,将双方的关系都给定死了,如果不还的话,就怎样怎样,都是有律法效应的。

  欧洲那边的契约就是律法,甚至高于律法,是具有绝对权威性的,但是中国古代不是这样的,官府整天要修水利,要鼓励百姓去种田,要盖官衙,谁有工夫帮你要钱,这不是浪费朝廷的钱么。

  这都是因为欧洲自古就重商,重商你就得重视契约,中国自古重农的,当然重视水利,对这方面强制性就非常少。

  在中国古代君子之约比契约要更加可靠。

  因此只要得月楼那边动点脑筋,就可以将他们的白纸黑字变成废纸,韩艺没有一点办法,你告官府的话,官府也帮不了你什么,元家那边还可以保,那就看谁的势力更大,等于将政治势力拖入商业竞争了,这绝非明智之举。

  这也算是韩艺的报应。

  他以前多次进行商业诈骗,契约对于他而言,就是赚钱的工具,如今他转行了,才知道其中的痛苦。

  但他也只能接受现实,不过他从中看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目前的契约无法保证契约双方的利益,在利益面前,什么契约都成了狗屁。

  随着两市的背叛,北巷这一回真的是要面临四面楚歌了。

  上一回争斗,再怎么平康里内部是团结的,相反对方是不团结的,这是一个制胜的关键原因,但是现在不同,元家的凝聚力实在是太可怕的了,而且曹绣也失去了领导力,花月楼也是进退维谷,因为中巷、南巷除花月楼之外的所有大院、青楼全部投靠了元家,贾四母如今成为了中巷和南巷的主人。

  她们的歌妓将不会参与大唐好声音。

  北巷上下立刻陷入了恐慌当中。

  包括梦儿她们都感受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心里都害怕起来,一旦北巷倒闭,这就是树倒猢狲散,她们的命运将会发生质的改变。

  “韩小哥,当初我就说过,你对两市那些商人太过仁慈了,现在好了,人家翻脸就不认人了。”

  刘娥听闻此事后,气得火冒三丈,一个劲的在那里嚷嚷着。

  可惜他还未理解韩艺的理念,原本唐朝的商业就是那么一点点,应该要扩大规模,而不是压缩其他商人的生存空间,这样才能更好的发展,不过韩艺追求的只是一家独大,那对他而言,没有人任何意义,他有太多的手段可以赚钱了。即便如此,他没有改变自己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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