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两条手,两条腿,不行就干呗,谁怕谁呀。(..l)
前面两名马仔带路,吴明几人跟在后面,直奔邦爷的包厢而去。
到了门口位置,八名马仔守着门口,一个个面无表情。
吴明随意的扫了一眼,发现这些人站的笔直,脚上穿的都是靴子,腰间也鼓鼓胀胀的。
“邦爷,人带来了。”
走近包厢中,一名穿着唐装的老人,笑眯眯的坐在沙发上,身后是十几位面无表情的壮汉。
邦爷看着七十多岁,身穿淡蓝色的唐装,好似一位爱笑的圆脸老翁,给人的感觉十分亲切。
“呵呵..”
看到吴明几人走进来,邦爷笑眯眯的摆了摆手,点头道:“坐吧,大家不要客气。”
说话的功夫,犹如保镖一样的壮汉们,纷纷以目光扫来。
在场的众人中,除了吴明与蒋老头外,其他人都感受到了强烈的压力。
在这种压力之下,大家隐隐有一种直觉,谁要是敢轻举妄动,顷刻间就要被打成筛子。
“又是军人出身,这个邦爷的手下,居然连一个普通人都没有。我怀疑,这些人弄不好,就是来自某个侦察连队,都是见过大场面的。”
见过大场面,指的是这些人上过战场,古惑仔与他们不是一个档次。
此时是1983年,越战已经结束四年,许多退伍兵都返回了家乡。
蒋老头可是参加过越战的,明白士兵有没有见过血,给人的感觉根本不一样。而这些人身上,军旅与杀伐的气息很重,退伍的时间绝对不会超过两年,而且不是普通连队下来的。
“坐...”
在邦爷的示意下,吴明几人坐在沙发上,向着酒桌上看去。
好家伙,1973年的飞天茅台,时至今日整整十年,怪不得整个包厢中,都掩不住酒香的味道。
“正宗的茅台,喝酒我只喝这个,而且不喝少于十年份的。一般的白酒,保存个五六年之后,再喝味道就不好了。这种飞天茅台却不同,十年以上喝起来都没问题,反而更加的醇香,饮下一杯浓香久久不散。”邦爷微微点头,自有手下走上前来,给众人倒酒。
通明的小水晶杯,一个杯子是一两,五杯酒倒出去,一股特殊的香味扑面而来。
茅台酒不管你喜不喜欢,他的味道都是那么的独特,闻起来让人神清气爽,而且带着丝丝甘甜。(..l$>>>棉、花‘糖’小‘說’)
只是闻着酒香,几人就觉得喉咙发痒,就连不太喝酒的吴明,都有饮下一杯的冲动。
“请...”邦爷端起酒杯,对着众人遥遥示意。
吴明几个也不推脱,拿起酒杯一饮而尽,顿时一阵火热涌上心头。
喉咙与腹部中满是火热,偏偏浓烈的酱香味道,环绕在味蕾间不愿散去。
细细品味起来,当真是回味无穷,哪怕就是不懂品酒的人,喝下去也要暗暗点头。
“82年的拉菲,放到我们那个时候,也就十几万的样子。要真说起价格来,与我们喝着这个飞天茅台,恐怕也相差无几了。这老家伙,装逼不声不响,其实怪吓人的。要是我没猜错,这个时代的茅台酒,可没有往外卖的,八成还要走私过来。”
刘成北小声开口,目光中是难掩的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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