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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首唱(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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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台灯暗了下来,暗红色的氛围灯亮起。

  跑到舞台一侧的空位上,正好能够清楚地看见整个舞台了,何润卿才停下。站定,喘了两口气,这才赶紧拧开盖子,喝了两口热水,然后把杯子递给刘梅,自己手脚麻利地穿上羽绒服,却是自始至终都不错眼珠地盯着舞台。

  不得不说,虽然是第一次登台,但李谦的舞台范儿,居然挺正的。

  甚至有些淡定的冷静的……酷。

  今晚的灯光,是顶级的,今晚的舞美,是顶级的,今晚的音响效果,是顶级的,今晚的歌手和歌声,也是顶级的。

  毫无疑问,不管这场演唱会是赔是赚,走到当下这一步,何润卿已经心满意足了。

  这是她从艺十一年来,所经历过、见过和听说过的最好、最用心,整体效果也最棒的一场演唱会。有了这么一场演唱会,真的,自我感觉,此生无憾了。

  而现在,唯一的期待就只剩下,他了。

  …… ……

  廖辽报完幕,观众席逐渐安静下来。

  这个时候,一直被廖辽所霸占的大屏幕,突然就切到了站在舞台正中央的李谦身上。

  他面容平静,微微低着头,稳稳地站在话筒前,抱定了手里的吉他。

  此时的观众席,两万多人,终于彻底安静了下来。离得近的直接看人,离得太远的,或者角度不正的,就只好盯着大屏幕。

  两万多双眼睛,此刻聚集在李谦身上。

  片刻之后,他半转身,冲小伙伴们翘起大拇指。

  一阵隐隐约约的乐声传来,且音量渐渐拉高,熟悉乐器的内行,自然听到了一两声贝斯,听到了吊镲,但不熟悉乐器的听众,则只是知道,这就要开始了。

  然后,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来——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

  刷的一下,很多人猝不及防,一下子就感觉浑身的汗毛都站起来了!

  倒不是说曲子有多好,歌词有多棒,关键是,那个声音突如其来,压抑着、压抑着,却又似乎蓄积了足够多的能量,时刻都在准备着迸发出一声嘶吼……

  就这样的一嗓子,瞬间就听得无数人激灵一下子瞪大了眼睛。

  这样的一道嗓音,这样的一种唱法,并不华丽,却把所有的激情都推到了声音之外,保留下的,只是最基本的诉说,然而恰恰如此,却是一下子直击心头!

  就是那么的一瞬间,突然就在你心里来了那么一下!

  这一刻,本就全神贯注地盯着舞台的杜晓明一下子精神一振。甚至连呼吸都无意识地停下了,拳头不知不觉便已握紧。

  而何润卿则微微张开了嘴巴,一脸讶然。

  她是听过李谦唱歌的,无数次。她听他唱过民谣。唱过流行,唱过民歌,甚至还听他唱过说唱,当然也听他唱过摇滚——她自己新专辑里的《狼》,廖辽新专辑里的《热情的沙漠》。当然都是他教唱和指导的。

  但是在此之前,她却从来都没有听到过李谦用这样的一种声音来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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