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巴下得台来,悄悄看了丁宁一眼,见他似乎没听出她歌中的含义似的,脸色有些黯然。
“七百八十三个花篮,一个花篮提成五十,一首歌就净赚将近四万块儿,一晚上唱三首,一天就净赚十二万,迪巴,你干脆别拍戏了,直接来酒吧当驻唱歌手好了,这一点也不比你拍戏赚的少啊。”
杨蜜笑着调侃道。
“好啊,只要你舍得,我倒是可以考虑。”
迪巴收拾心情,笑着回应道。
“嘿嘿,那可不行,你可是我的宝贝,我哪舍得让你走。”
杨蜜轻笑着搂住迪巴。
“我要是迪姐,就专门留在这唱歌,一晚上轻轻松松的赚个十几万,多好的事情啊。”
关晓瞳笑着凑趣道。
“物以稀为贵,真要是天天唱,客人也会有听烦的那一天。”
欧阳破晓心里有些酸酸的,那么多人,除了童丽娅就数她收的花篮少,话中带刺的说道。
众女都比她大,也不会真的跟她计较,只是一笑了之。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这只是句玩笑话,没有明星这个身份,没有长年累月的曝光度,一首歌怎么可能会收到这么多的花篮?
唱的比迪巴好的驻唱歌手大有人在,可那些人即便唱的再好,没有名气也是白搭,一首歌能收个几十上百个花篮就算很不错了。
即便是有着明星的身份,但若是长期不曝光,而是在酒吧里唱歌赚钱,很快就会泯然于众人也。
娱乐圈是个很现实也很残酷的地方,更新换代的速度堪比日新月异的电子产品,只要一段时间不露面,再红的明星都会褪去身上的光环,被大众所遗忘在回忆的角落里。
“宋紫衣,我的天啊,竟然是宋紫衣。”
“天后宋紫衣啊,这夜未央的老板真牛叉,竟然连天后都请来了。”
“我的女神啊,宋紫衣我爱你!”
“紫衣,紫衣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
宋紫衣一登场,立刻全场沸腾,欢声雷动,无论男女老少,都脸色兴奋的通红,声嘶力竭的大喊道。
其人气之高,让刚斩获七百多花篮居于魁首的迪巴都忍不住有些嫉妒。
“紫衣姐不知道能收获多少花篮,看这架势,我估计不会比迪姐少,这人气,真是没法比啊。”
关晓瞳有些羡慕的说道。
“她是专业歌手,这就是她的主场,咱们是没法比的。”
欧阳破晓心里更酸了,羡慕嫉妒恨的说道。
“那倒是,论拍戏咱们未必比她差,但论唱歌,她绝对甩咱们好几条街。”
童丽娅也有些吃味的说道。
作为艺人,谁不希望万众瞩目,走到哪里都有无数粉丝夹道相迎,为之疯狂,那种成就感和荣耀感是任何职业都无法比拟的。
酒足饭饱
慵懒午后
闲暇时打开记忆的角落
翻出毕业的相册
泛黄的老照片
记录着纯真的容颜
池塘边
木吉他
浅吟低唱
说不完的肆意张扬
操场上
白球鞋
不羁的发
诉不尽的年少轻狂
腼腆的笑
紧抿的唇
羞涩的马尾辫
夕阳下
印两行
斜长的背影
消失在远方
听
他在轻唱
青春
这首百听不厌的老歌
……
宋紫衣抱着一把吉他站在台上,犹如一个文艺女青年自弹自唱。
那如同天籁般的声音如同清风拂面让人耳目一新;又如春风细雨在你耳边呢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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