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他已经掌握了主动权,没有必要去表现出过剩的好奇心,从而变的被动,吃糖衣炮弹也是要讲技巧的。
朱鹏程见他不接话,心里那个郁闷啊,这小子会不会聊天啊,不过这也更让他意识到丁宁不是个初出茅庐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
既然如此,那就开门见山的直接谈好了,当即干咳一声,脸上露出感慨之色:“世人皆知我朱鹏程白手起家,花费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就创立了包括金碧辉煌在内的三十多家会所,创下了诺大的家业,在外人眼里,我朱鹏程在燕京城也算是个人物,就连那些豪门世家的阔少,多少也要给我三分面子。”
丁宁依然沉默,静静的听他诉说,作为一个八岁起就能潜伏在野地里三天三夜等待猎物的猎人来说,他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朱鹏程目光复杂的看了他一眼,自嘲的一笑道:“可能在大多数人眼里,认为我是个站在人生巅峰的成功者,可实际上,我朱鹏程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每年在这座城市里打拼,渴望着出人头地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其中不乏高学历的大学、硕士甚至是博士毕业生,优秀的人才多了去了,可大浪淘沙下,最终能够成功的人却寥寥无几,更多的人不是折戟沉沙,就是泯然与众人,我朱鹏程只是一个初中毕业的大老粗,用城里人的话来说,就是个乡下来的泥腿子,凭什么我能成功呢。”
丁宁眸光闪动,眉头微微皱起,他不知道朱鹏程为什么和他交浅言深,但却能够感受到他话语中的真诚,所以他继续保持沉默,精心的聆听,想要知道他到底想要说什么。
“在这座城市里,大多数的成功人士都喜欢穿着礼服参加酒会酒会,喝红酒,抽雪茄,跳国标,装绅士,似乎不那样就不是上流社会人士似的,整的自己跟个贵族似的,就连偶尔喝个茶也要故作高深的来个茶艺附庸风雅,我呸!”
朱鹏程也不介意他的态度,端起一杯茶来抿了一口,略带嘲讽的道:“我老朱就是个乡下来的泥腿子,没什么文化,也不懂什么高雅,喝茶纯粹就是为了解渴,一万块一两的茶叶和一百块钱十斤的茶叶我也喝不出什么区别来,反正都得吐茶叶末,红酒那玩意儿我更是喝不惯,一点劲儿都没有,还不如喝二锅头来劲儿。”
丁宁面带微笑的听着他唠叨,愈发奇怪这个对他满怀善意的家伙到底有什么目的。
“哎!唠叨了半天,你该听烦了了吧。”
朱鹏程叹了口气,不大的眼睛炯炯有神的看着他问道。
“不觉得啊,挺有意思的,朱总性格豪爽,为人不矫揉做作,颇有草莽气息,是个可交之人。”
丁宁云淡风轻的恭维了一句。
“真的?哈哈,能得丁先生夸奖一句,我老朱也算颜面有光啊,哈哈哈。”
朱鹏程笑的本就不大的小眼睛都眯成了一道缝,仿佛被丁宁夸奖一句,是多大的荣耀似的。
接下来的时间,朱鹏程就跟他东拉西扯的说些燕京城里发生的趣事,那亲热的态度就跟丁宁是认识很多年的老朋友似的,但却绝口不提等他来的原因。
丁宁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这家伙绝对不像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么憨厚直爽,是个很善于扯淡的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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