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的环境非常的恶劣,叶无道原本不愿意宋雨涵跟他去受这个苦,但是宋雨涵不依,说自己不是那种娇滴滴的小女子,可是东方女侠,虽然现在没有修为,但是她的坚强和性格依然还在,叶无道也只好由她的了,何况他十分的珍惜和宋雨涵在一起的时光。
两人骑着骆驼,在向导的带领下,进入了沙漠,叶无道要去的地方是最高的沙丘,哪里也是火狐妖草生长的地方。
这是一段很漫长很艰苦的旅程,由于是骑着骆驼出发,而且一路上都是前往无人区,要抵达最高的沙区大概需要六至十天的时间。
如果运气好,骆驼不生病,没有遇到沙尘暴之类的天灾**的话,大概六天就可以抵达,最迟不会超过十天,如果遇到了天灾**的话,那可就不好说了,普通人的话,说不定有命进去,没命出来。
而那个向导估计是习惯了沙漠的生活,光着脚走在灼热的沙子上面,丝毫没有感觉,脸上的皮肤干枯的好像一截老树皮似的,满是坑坑洼洼的沟壑,看上去有五六十岁的样子。
但是他的实质年龄不过才三十多,只是他是沙漠里面的游牧民族,出生在沙漠,成长在沙漠,没有读过书,也不识字,名字叫做哈默,不过为人倒是很好,而且也很老实。
这次向导的费用,叶无道可没有亏待他,给了他开出来的价钱的三倍有多,相当于他一年的收入了,更是让他对叶无道他们感恩戴德的。
用骆驼来代步的速度并不快,只是晃晃悠悠的前进着,刚开始的时候,还能在沙漠的边缘看到一些游牧民族的帐篷,但是渐渐的,就再也看不到路上有任何人类的踪迹了,只有地面上偶然会看到一些动物的骨头露出沙面,还有在天上翱翔而过的老鹰,或者是秃鹫。
一个白天的时间,他们行走的路程其实并不多,主要的是骆驼的速度不快,加上叶无道也不赶时间的,不想宋雨涵太过辛苦了。
到了晚上,叶无道他们开始扎营过夜,白天在骆驼上面颠簸了一天的,气温又热,无论是向导还是宋雨涵都很累,晚上不可能再出发。
虽然晚上的气温会降低,没有白天那么酷热,但是据哈默说,晚上的沙漠并不安全,在这片沙漠里面,生存这一种沙漠狼,这种沙漠狼体型较小,耐力很强,能够忍受长期的饥饿和干渴,可以适应食物匮乏的严酷环境,但也因此让它们变得凶残异常的,会把其他的动物或者是人类当做猎物,而且一出现就是一个狼群的,很少会单枪匹马的,很难对付。
所以哈默随身还携带着一把老旧的猎枪,这种猎枪不是现代的那种猎枪,而是灌铁砂和钢珠的老式猎枪,这种猎枪最多也只能吓唬一下这些狼而已,想要杀死它们恐怕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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