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嘉道理这么问,李家诚也烦恼的摇了摇头。
香港民众非常欢迎香港有第三家电力公司入住,他们强行拒绝的话很容易引起民众反感。
但夏天搞第三家电力公司又非常有优势,如果完全放任不管的话,夏天的电力公司会抢走他们很多生意。
一则,他在内地兴建了多座发电站,拥有非常充沛的发电能力,论发电量比他的港灯,嘉道理的华电还要多,完全可以供应香港方面的需要。
二则,他在香港有很多的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完全可以接入他自己的电网。而香港地产市场中,近二十分之一都被夏天控制,比例相当之高,所以他要取得市场占有率并不困难。
而夏天如果低价供电的话,那使用他的电力服务的民众将会更多。到时候,他们那两家电厂会损失大量市场份额,对他们而言绝对是个噩耗。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他们反对也不是,无视也不行,当然更不可能支持,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你们之前跟港府签了管制协议,有没有办法在这方面做做文章?”吴洸正提醒他们道。
被他这么一说,李家诚顿时眼睛一亮。
在九四年的时候,港英政府为了限制港电的盈利,避免它过度调涨电价而影响民生,因此与港电签订了管制计划协议,约定港电的准许盈利水平为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百分之八。
虽然这份管制协议并不是专营协议,原则上是允许第三家配电公司进入市场的。但是,事急马行田,有没有用也得试一下。
……
李家诚和嘉道理随后以这份管制协议入禀珐院,要求港府履行协议,驳回夏天创办第三家电力公司的申请。
因为这份管制协议不是专营协议,效力并不够,所以为了让官司更有胜算,李家诚、嘉道理不惜聘请顶级大律师来打这堂官司。
同时,他们也很后悔,当初没有跟港英政府签订专营协议。现在留出空洞,让夏天能够翻盘,实在是太失策了。不过当时他们也没想到夏天居然会打电力公司的主意,因此全无防范,实在懊恼。
因为不是这起案子的直接被告,所以夏天面对的压力小了很多,不过他并没有坐山观虎斗,而是积极地帮港府应诉,提供相关的文件、协议、资料等等。
他明白,李家诚打这场官司,其实目的不是为了赢,就是单纯为了拖时间而已。因为他只凭手上那份管制协议书,根本也不可能赢。
他跟港府打官司,就可以拖时间,从地方珐院到高等珐院再到终审珐院,官司一场一场的打,时间就可以一天一天的拖。
在香港打官司是一个旷日持久的事。梅妍芳的母亲打争产官司打了二十年,新马师曾争产案打了十年,龚茹心遗产案打了七年……
只要李家诚愿意,只要他出得起钱,官司他就可以一直打下去。一旦打个十几年,就算到时候港府打赢官司,夏天的供电计划也没什么大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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