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童说着,轻轻地把欢欢的手拿开,攥住她那只小手的时候,感觉得这只小手上都是肉,滑滑的,手背软软的,不过手掌上有几个小硬茧子。
金童对这这硬茧子的感觉很亲切,勾起金童一串串在仙界修炼时的往事。
那时候,金童和玉婉,也是个劳动少年,在仙界辛勤劳动,手上也结满茧子。
金童感受着欢欢身上的气息,仿佛自己真地回到了仙界……
“金童,不是我胡闹啊,戈兰兰是你的徒弟呀,戈兰兰种的胡萝卜,自然是要长得格外的大了,你说是不……”欢欢强词夺理。
“欢欢,你怎么和戈兰兰有点一样,总是爱异想天开?”金童一边吃着胡萝卜,一边问道。
金童的心里,便想起那次和戈兰兰一起种胡萝卜时,金童问戈兰兰为什么读到小学就不读书了,戈兰兰道:“嗯,我爷爷说了,字认得差不多就行了,有个百把十个字,会写名字,会记帐,就够用了,爷爷说,还是学一手种好地的本事,才是正道。”戈兰兰道。
当时,金童听了,心中一阵感慨。农村人,就是这观念啊。其实戈兰兰只说了一半,在好多农村,村民们认为,女孩子学会干活,学会做饭,学会生孩子,嫁人了,会理家,过日子,就算是有出息了。
金童记得,当时自己又问道:“戈兰兰,将来你是怎么打算的?”
“怎么打算?这个问题,难道你还不知道?”戈兰兰歪着个头,反问道。
“你的事,我怎么知道呢。”金童道。
“师傅你是装不知道吧。好,就算你是真的不知道好了,真人不说暗话,那我就直接告诉你吧,将来,我不就是跟你学神仙功夫吗,爷爷说,我也不用学得太多,只要让你满意就行了,到我长大后,就跟你……跟你……跟你过日子,跟了你之后,给你生个大胖小子。……我爷爷盼小子,都快盼疯了。”
“戈兰兰!你……”当时,金童听到戈兰兰这样说,彻底无语了。
戈把式盼男孩子真的都快盼疯了,他要往下传的,仅仅是那把传家宝铜把虎皮鞭吗?
绝对不是的,他真正想要传的,是“代”,是“香火”,是他这个家族的姓氏。
而作为他的最宠爱的小外孙女戈兰兰,所受的家庭熏陶,是找个好老公,天天围着锅台转,为老公做三顿饭吃,天天围着炕头转,为老公焐好热被窝,天天围着磨房转,为全家人碾好大米,磨好玉米面。
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三转老婆”。活生生地刻画出一个农家妇女的全部追求。
戈兰兰,小小年纪,在家庭熏陶下,就已经有了这种思想观念了。
当然,戈兰兰的追求,不仅仅是这些。
而现在,戈兰兰却是变成一只狐狸,被困在了西南坟地里……
金童吃了一小半胡萝卜,就吃不下了——这胡萝卜实在是太大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