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佬在传承和保存上确实很有一套,这一点不服不行,他们的贵族视传承如生命,据安迪所知,到了现代,伦敦郊外还有不少的确的所谓贵族有许多早就没落了,爵位早就削掉,甚至是生活的连中产阶层都算不上,宁愿靠着在继承的庄园养牛种地,也不选择卖掉家族庄园选择另一种生活,依然坚持着一代代的传下去,期盼着自己的后代能够重新恢复家族的荣光。
在罗斯米尔子爵的引领下,一行人步入了城堡内,来到了一楼大厅旁边的一件大陈列室,里面摆放着许多栩栩如生的动物标本,以及一墙的古董枪支。
来到一个木制竖柜前,管家打开竖柜,里面从上到下都是一支支擦的油亮的猎枪。
“安迪,你挑一支吧,这些都是非常优秀的猎枪。”罗斯米尔子爵笑着对安迪说道,还顺手拿起一支递给安迪,接着介绍道:“詹姆士伙伴猎枪是英国名牌,被称为神枪,全部手工制造,每一支都不相同,枪柄上详细镌刻着每支枪的开始制造和制造完成的年月日,一般制造一支詹姆士伙伴猎枪需要3至5年的时间。”
安迪微笑着摆弄了几下,看着枪上镶有的金银雕刻,式样古朴且高雅,枪形庄重而结实,堪称精美的工艺品。
说实话,没有那个男人不爱枪,尤其安迪前世来自天朝那个严格控枪的国度,早在穿越没多久后就学会了驾驭枪支,更是在约瑟夫和肯尼的教导下,练出了还算不错的枪法,至少打个移动靶还是能够打中的。
“就这一支吧,很顺手。”安迪笑着做出了选择,他喜欢这种带有金银雕刻的猎枪,逼格很足,当然,主要还是一上手后感觉的重量非常舒服。
“呵呵,好,我们去后面马厩,那里可都是我的宝贝,我想你会喜欢它们的,对了,冒昧问一句,你的马术怎么样?”
“作为在牛仔之乡长大的孩子,我想我的马术还算过得去。”安迪笑着回道。
“那我们还等什么,走吧。我们家族的职业猎狐人都在今晨带着猎狐犬们去过狐狸的巢穴了,辨别好它们的气味了,我们选好马匹就开猎。。。”
安迪在变得有点活泼兴奋的中年大叔的带领下,来到了马厩,选择了一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不过他对马匹没什么研究,分辨不出什么品种,只知道很强健并且温顺。
策马扬鞭,在辽阔的庄园草地上奔跑了起来,身后是两辆敞篷的越野车跟随,是安迪的保镖,而两名会骑马的保镖骑着马紧跟安迪身后。
“汪汪。。。”
快到山坡树林的时候,离着很远就听到一阵喧噪的犬吠声,此起彼伏,让人知道那里有不少的狗,到了跟前一看,差点吓到。
尼玛,至少有五十几只猎狐犬,围在一起等待玩耍着,似乎是因为知道罗斯米尔过来了,都精神起来了,围绕着罗斯米尔和安迪两人的马匹转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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