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交战的时候,公海舰队对斯佩舰队是这样定位的,然而,到了美国海军这里,几乎就是把这套体系照搬过来了。本森的理由很充分啊,当年英德海军就是这么干的,放在美军身上一点问题都没有啊,我们这是与国际接轨!
然而这个时候,曾经在德国“留学”的西姆斯就体现出了他的价值,已经在实战中混过的西姆斯在经过长时间的研究之后发现情况不对。他觉得至少在恶劣天气情况下,让苏雄舰队担任整个美国舰队的前卫其实意义非常有限。
首先,作为强势舰队,尤其是主场作战的强势舰队,在不考虑人员素质的情况下,美国舰队获得信息的能力是肯定优于日本舰队的,这是美国海军的主场,美国海军拥有超过日本海军至少3倍的辅助战舰数量!
在没有航空侦察,大家都是靠两个眼睛看的情况下,美国舰队在情报获得方便肯定比日本人要好。至少,如果不是判断出现严重误差,美国舰队应该会首先发现日本舰队。当然,这种情况肯定不会适用于那些临时锚地驻泊的美军船舶,毕竟,后者的位置是固定,日本人肯定知道在哪,这样的锚地有很多,美国人不会知道日军会袭击哪个锚地。这种情报优势应该只限于主力舰队,而日本人掌握先手优势。
基于这种判断下,强行把德国舰队带在身边其实意义有限,就算按照美国人想的最好的情况,侦察的驱逐舰首先发现了日本舰队,然后德国舰队果断咬了上去,那么结果会如何呢?4艘巴伐利亚面对10艘日本快速战舰,其中还有6艘扶桑......。先不说别的,即使是西姆斯本人,在无法保证美国主力舰队可以快速赶到的情况下,也不会让苏雄去冲的,毕竟,这是卖队友!有英国人的支持,日本人的穿甲弹也不差,60门15寸火炮和32门14寸火炮,这个纵然强如巴伐利亚也绝对不敢以4艘战舰直接面对啊。
公海舰队使用希佩尔舰队的时候,要么是希佩尔一马当先杀上去,后续的主力舰队能立即跟上,输出链条不断,开团,控制战场形势,然后后续主力输出,整个节奏非常的流畅。那么好了,现在到了美国舰队,要知道,美国舰队和苏雄舰队之间的航速相差6节!结果很可能是,开团,苏雄上去了,要么日本舰队立即扯呼,要么先揍苏雄一顿,然后美国舰队没跟上......。而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希佩尔在最后一场大战中实力抗压,硬生生的咬住了托马斯。而这种情况,在这场海战中是不存在的,美德舰队都到齐的话,日本人留下来等死吗?
所以从上述情况来看,让苏雄舰队陪同美国舰队的意义其实比较有限,德国舰队规模不够,不能独自依靠自己的力量咬住对手,而美国舰队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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