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的人眼见他们没有偿还能力,尽管还没有到还债还利的日期,依然天天上门逼债,而且还振振有词,说两人己经没有偿还能力了,还耗个什么劲,不如早就把房子、店铺以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折算还债,还可以少还一点,而还还威胁两人,一但到了日期还不上债,就上法院去告他们,让他们去吃官司蹲大牢。因为在放贷时双方是签定了正式的借贷协议,当然只从借贷协议看,就是一次正常的民间借贷,什么破绽都没有,因此如果告到法院,到是基本没有一点胜机。
其实放高利贷的人也不会真闹到法院去,因为尽管在手续上基本无懈可击,但真闹到了法院,只要稍微一查也能查出是怎么回事,到时候自己也没有好结果。只是在借贷人的面前,自然要摆出这样一付有恃无恐的姿态来,显示出在公私两道,自己都占着理的样子;而借贷人则是自已心虚,自然也不敢真闹到法院去。
就这样闹了几天,两名借了高利贷的商人家里被搅得鸡犬不宁,而家人也在天天埋怨他们当初的决议,两人也找过盛宣怀、张謇、赵维忠等人,求他们帮忙周旋,但都遭到拒绝,毕竞这个时候,盛宣怀、张謇、赵维忠等人那还敢和他们扯上关系,而且当初几人再三告戒上海的商人,千万别去趟这滩浑水,否则后悔都找不到地方,结果有人就是不听,现在碰得头破血流,又来求自己帮忙周旋,自然是不可能的。
而偏偏这时,上海市政*府明确回复商人的请愿信,只能以正常的市场价格收购物资。这个决议也成为压跨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因为以这个价格,这两名商人将抢购来的所有物资都卖了,但连第一批高利贷的利息都还不出来,只能卖房子卖店,但这只是第一批高利贷的利息,而没了房子没了店铺,怎么赚钱还后面的债,又怎么养活一家人,难不成以后全家都去讨饭不成,因此两个人思来想去,只觉得内忧外患,处处都走投无路,结果一时想不开,上吊自杀了。
有人带头按上海市政*府开出的价格出售物资后,马上就有人跟进了,现在有人带头自杀,也同样是立刻有人跟着,因为这两名自杀商人的情况是有一定的代表性,和他们处境相似相近的商人还真有不少,都是血本无归,债台高筑,而又无力偿还。听说有人因还不了债而自杀了,也起了轻生的念头。
于是在随后几天,接二连三的有商人自杀身亡,短短4、5天时间,先后共有7名商人自杀身亡,而且自杀的方式也各有不同,上吊、投河、跳楼、服毒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