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千秋微笑道:“谁也不敢对你这个妖孽进行利用。”
李千秋拿起了桌上的长枪,在手上舞了一个枪花,站了起来,将长枪单手背负到了身后,走到办公室的大门旁。在走出这个门之前,李千秋对唐奕笑道:“呵呵,记得吗,我们小时候都喜欢过一个姑娘,叫做宋玉薇,现在这个姑娘好像是这个家伙的男朋友呢。”
唐奕终于抬了一下眼皮,开始正视了这个李千秋一眼,但是没开口说话。
李千秋回过头,接着笑道:“你我现在都不缺女人,小时候的故事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可是听说,唐大少爷你恋上了一个明星,这个明星我想想,似乎叫做水儿吧,我喜欢这个丫头,曾经还特意的安排人将她搞上手,但是我安排的人一去无踪影,像是蒸发了一样,原本我以为是这个叫做陆风的人下了手,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唐大少你。”
唐奕的眼神渐渐出现了一抹杀气。
李千秋要得就是这种效果,在临走之前,李千秋甩下了最后一句话:“唐奕,你不屑动用家族的力量,我行我素,所以很多事情都闷在了骨里,如果你用家族的力量打探消息,你会知道这个水儿好像也是陆风的女朋友。啧啧啧,你看看,一个从大山里头冒出来的野人,还脚踏两只床,噢,不,是脚踏很多只船,其中有两条船还是我们喜欢过,却并未染指过的女人,你觉得好笑不好笑?”
唐逸的眼神已经变得如同一只野兽,那种压力让李千秋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舒服。但也仅仅是不舒服而已,并不代表李千秋会怕这个妖怪。
说完最后想说的话,李千秋走出了办公室,到了办公室之外,李千秋还有闲心给自己戴上了两个耳塞,一边走路,一边哼着歌,很是潇洒惬意,只是他背上那根长枪,多少在这个现代的环境中有点不符。
……
那个一直在和陆风说话,也是接待了陆风的那个伙计,靠近陆风,不动声色地说道:“客官,这个任务,武协的人就可以接下。”
陆风又喝了一口茶,问道:“就是你们这个几个?”
小二道:“当然,莫非客官嫌弃小的几个能力低不可?”
陆风没说话,坐在板凳上,靠近他,气势升到了巅峰的茶馆小二是率先动手的,迎面而来的是当头的几枪。
时代与时俱进,江湖中的人也在进步,武协和名门世家最大的差别就是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实打实从刀山火海下来的,他们儿时就被放到了中东战场上历练,所以无论他们的境界如何增长,对他们来说,热武器都是一个好帮手,可以起到试探的作用,也可以杀一些冒牌货,竟简单也省力。
陆风还是喝着茶,即便茶很冷,子弹是十二颗,是美军陆战队配备的最常用的手枪。十二颗子弹近乎是从各个角度而来的,每一发子弹对准的方向是陆风逃脱的后路。
可是在陆风的意识当中,这些子弹还是很慢,尤其是与娜塔莎的沙漠之鹰相比,这些子弹慢的有些离谱。
喝着茶的陆风在这些人眼里一动不动,但是那些子弹非常稀奇的从陆风的身边擦了过去。
宗师级别的小二脸上一变,做了一个手势,他没有看出陆风是用什么手段躲过这些子弹的。看到老大手势,围成一圈的人瞬间欺进,茶楼内的木地板忽然崩坍,陆风的脚底下忽然出现了几根铁链,铁链内加入现代感应装置,一经出现,锁铐自动锁在了陆风的脚脖子上和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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