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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老法新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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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机会……帕莎、拜尔斯和菲尔听得心中一喜,仿佛在黑暗的夜晚摸索前行很久后,终于看见了曙光。

  “什么样的机会?”从麻痹状态缓过来的罗伊脱口问道。

  克莱恩一点也不着急,微笑说道:

  “你们难道没有察觉吗?

  “那些公告里面并没有明确执法的主体是谁。”

  作为曾经的键盘强者,克莱恩一向自诩为“什么都懂一点”,而且,他这辈子也和不少律师打过交道,并拥有过一个“堕落伯爵”秘偶,在律令、规则方面还是具备基本素养的。

  对啊,公告上只是提到了一位新任执政官,并没有明确谁来执法……我们之前遭遇的是无形审判者……帕莎等人或多或少都流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克莱恩见状,伸手抚摸起“魔镜”表面,就像在给一只动物顺毛:

  “正常情况下,大家都默认由警察局和处理超凡案件的官方组织来执法,这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条文或相应的民众认知来确定的,但这一次的规则还没达到这么严密的程度。

  “如果说新规则的空白是由原本的法条、律令、规定来组成,那么,我们做出违法犯罪行为时,肯定会看见警察、‘值夜者’或者‘代罚者’,可实际并不是这样。

  “也就是说,相应的执法主体确实是模糊的。”

  四位非凡者里面相对最有学问的帕莎思考了一下道:

  “或许,执法主体是一个抽象意义上的概念,也或许,它默认等于那位新任的执政官。”

  “后者同样不明确,没说明谁是新任的执政官,这样一来,任何人都可以是,前者则属于未尽告知义务……”克莱恩简单回应了两句。

  菲尔皱起眉头道:

  “可是,我们和市民们同样不能执法。”

  “这是通过一种贴标签式的排除式的划分来确定相应的权限。”克莱恩笑着解释道,“外乡人是被排挤追捕的对象,当然没有执法权,市民们则只有在对付外乡人时才拥有,这点是通过公告确定的。”

  不等罗伊和拜尔斯开口,克莱恩继续说道:

  “所以,我刚才通过这里面隐含的矛盾,让罗伊试了试,结果正如我预测的那样。

  “首先,‘魔镜’不属于外乡生灵,也不是本地人,它只是一件有某种程度智慧的物品,不在规则划分出来的任何一个群体内,这样一来,在执法主体不明确的情况下,未被排除的它理论上是拥有执法权的;

  “其次,它惩罚的是外乡人,那些公告隐含着一个‘对付外乡人的都是执法者’的定义;

  “最后,‘魔镜’本身是具备惩罚规则的,在这种规则未被宣布非法前,它是拥有处罚权的。

  “基于以上三点,我想‘0—02’现在应该陷入了多重矛盾里,接下来,它肯定会颁布新的条文来明确执法主体,修补这方面的漏洞,而一旦明确执法主体就会透露很多信息,这能有助于我们锁定目标。

  “呵呵,‘0—02’如果采用禁止的办法,那肯定会限制到和‘魔镜’同样属性的自己,这绝对不是它的第一选择。”

  这一刻,听着克莱恩讲述的罗伊、帕莎等人莫名有了种对方知识渊博,智慧过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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