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盛妻凌人> 第二百七十四章 不容拒绝的要求(2/2)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第二百七十四章 不容拒绝的要求(2/2)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笔下文学起点文学
  

  “这是反收购计划中著名的毒丸手段,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很盛行。主要是在所有权结构和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设置收购限制,从理论上说,确实会对收购公司造成障碍。不过事实上,只要有足够的利益,完全可以说服这些优先股股东的持有者转让股票。然后,我们可以创造一些可以行使这些股票的生效条件,只要巧妙一些,根本不会让赵淑云来得及反应。”

  “如果修改公司章程呢?如果我是赵淑云,或许会对长期持股者追加投票权,或者对某些大股东削减投票权。”

  “公司章程修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投票通过。赵淑云不是你爸,她获取公司的手段也不高明,尤其在对待你这个继女的问题上,做得太难看。所以,我想她对股东会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这个提案估计是通不过的。”

  “如果通过了呢?比如在章程里规定公司控制权的变动必须获得百分八十、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票数通过才生效?那样一来,我们即使能拿到百分之四十甚至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依然改变不了公司的管理层结构。拿着一大堆股票等着分红,好像赵氏还不值得我们下这么大的血本投资啊……”向雪苦恼地说。

  “好吧,我们分析一下,赵淑云要修改公司章程本身就不容易。就算她能说服股东会讨论这一议案,也不容易通过。”

  “为什么?”

  “因为这个条件明显对于赵淑云和她的亲信来说有利,大部分股东不会同意。”

  向雪恍然:“啊,是我钻牛角尖了。”

  “我倒是觉得你更应该担忧的是‘绿色邮使’。”

  “绿色邮使?这是个经济学名词吗?”向雪愣了愣,有点尴尬地问。

  “这是一种被用得很多的反接管措施,简单地说,是当一个潜在的接管者拥有一家公司相当数量的股票时,目标公司与潜在的接管者进行交涉,然后用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公司股票,同时提出要求。一般来说,要求都是比较合理的,比如要求对方在一定时间内拥有的公司股票不能超过某个比例。”

  “你是说如果我们BOYA公司收购赵氏股票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赵淑云会跟我们交涉?那还不简单?拒绝就行了……啊,这样不行,赵淑云不就知道是我在收购赵氏了吗?她要是拼个鱼死网破,向氏就会被折腾得元气大伤。甚至她转移资产的话,我只能拿到赵氏的空壳子。”

  “对。赵淑云能够拿到向氏,虽然主要是由于你从来不关心向氏,再加上对她很信任有关系,她自己也有点手段的。”卫哲东说得很客观。

  “是我给她机会的。”向雪赧然,眼圈有点红了。

  “我并不是责备你,甚至还很庆幸。”

  “啊?”向雪一脸狐疑地看着他,不会是故意嘲讽她吧?她把父亲的心血给丢得一干二净,他却说庆幸?

上一页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