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六点的采访吗?”蓝礼愣了愣,现在才不过两点一刻,他以为自己留下了足够的休息时间,避免出现意外状况,但为什么三点就要集合了?这下时间就无比紧迫了。
拉米和詹姆斯齐齐意外地看向了蓝礼,詹姆斯嘴角泄露了一抹笑容,拉米迎向了蓝礼疑惑的眼神,解释道,”蓝礼,你应该知道,我们在接受采访之前,需要梳妆的吧?”看着蓝礼那目瞪口呆的表情,拉米就知道答案了,“而且,主要卡司都会接受拍照、接受采访,我们需要轮流上阵,六点开始,这仅仅只是预估时间,估计五点,杂志的工作人员就会到现场准备了。”
蓝礼必须承认,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些——电影上看到的情况再多,实际情况终究还是不同。
“这就再次证明了,蓝礼的的确确是一个新人,完全没有任何经验的新人。”詹姆斯幸灾乐祸地说道,让拉米也不由笑了起来。
笑过之后,蓝礼拿出了地址,扫视了一下,“我居住在……呃,中城区?”
“啊,韩国城那附近?”詹姆斯立刻就反应了过来,“拉米也住在那一片,晚上治安不是很好,最好注意些。”作为地主,詹姆斯着实是再熟悉不过了,“那我们就直接过去落日塔酒店了,这两个方向不一致。提前一点到场也好,剧组团队应该已经到了,我们可以提前准备,这样就有时间为采访做准备了。”
对于蓝礼来说,所有一切都是新鲜的,和拍戏不同,首映式、杂志采访之类的宣传行程,这是电影产业的一部分,却又与表演没有直接关联。虽然蓝礼的兴趣不是很大,但初次经历,难免还是有些好奇——这就好像围城一般,始终站在外面,现在终于得以窥见墙内的风景,即使不感兴趣,也势必要好好打量。
抵达落日塔酒店时,蓝礼有些意外,那看起来只能停靠两辆车的大门口着实有些小家子气,隐藏在一个简单朴素的花坛背后,既不大气也不华丽,甚至比起许多四星级酒店来说,都略逊一筹。那么,为什么“名利场”每年举办的奥斯卡之夜都在这里举行呢?
詹姆斯将车辆停在了门口,身着黑色西服的侍应生就迎了上来,打开车门,看到后车厢的行李箱,侍应生就回头召唤了一下,行李小弟就跟了过来,蓝礼习惯性地径直往前走,等走出了几步之后这才反应过来,停顿了下来——此前二十年的生活,进出此类场合早就已经习惯将所有琐事交给门房处理,以至于他都忘记了,一来他现在是穷人,二来他今天不是来住店的。
回过头,蓝礼就看到行李小弟提着他的行李,脸上带着微笑跟了上来。既然人家都已经提供了服务,那么就顺其自然吧。于是,蓝礼再次迈开了步伐,走进了这看起来有些寒酸的落日塔酒店,第一次走进了好莱坞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