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是在下偏听偏信了!”董烟云感慨道:“当初在下还想带人来探一探这个地方的环境,就是听了传闻之后,怕惹上麻烦才放弃了这个念头,想不到……”
“董先生不必觉得惋惜,能吃多少饭得看有多大的肚子,别说几年前,就算是现在,把这个地方让给福建官府搞建设,你觉得能弄出多大的场面?几年才能建成一个港口城市?能不能有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
这一串问题问得董烟云真是答不上话来,要论基建能力,福建官府比海汉差了起码几条街,就更别说当时还是商人身份的许心素了。就算那时候许心素愿意出人出力占了这个地方,弄得好或许可以经营出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走私港,弄得不好就很有可能像笨港那样,变成一个很普通的渔港。
当然了,这一切都是在不发生武装冲突的前提之下,不管是荷兰人还是十八芝,那个时候的许心素都无力抵抗。真要在这里经营港口,弄出一点局面之后多半也只会沦为了别人的盘中餐。这个道理,曾经被十八芝压得直不起腰的许心素应该会有非常深的感受。
董烟云当然知道安西并不是真的在向自己寻求答案,只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提醒自己,不要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比如说海汉实际上是捡漏得到了这个地方的控制权。
“安总说得有理,是在下想太多了。”董烟云倒也没有推脱,很爽快便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想法。如果不具备海汉这样的区域控制权,的确很难安下心来搞开发殖民。实力不够,即便前期能占下这个地方,迟早也会易主。
“董先生下午还去南边转转吗?半天差不多正好够在港湾里转一个来回。”安西见董烟云服输,也就没有再继续揪住这个问题不放,主动转移了话题。
董烟云摇头道:“既然近期还不会开发南边的地段,那就没必要急着看了。依在下之见,不妨下午便先签了相关的协议,在下也好回去向许大人复命。”
董烟云口中所称的“相关协议”,便是指海汉在招商过程中所管用的操作方式,即双方会签订一套比较详细的书面协议,以此来作为彼此合作过程中的规范依据。比如这建码头就要涉及到划地、造册、施工等等环节,而其中又涉及到由谁提供人力、建材等细节。这些内容在海汉不断的移民拓殖所带来的新港口招商活动中已经形成了规范化的操作条款,只需要把相应的内容誊抄上去,再按实际情况填空就行,倒也不是很费事。
由于广东的同行已经先行一步,董烟云也等不及回去漳州向许心素请示之后再作决定了。这要是再多耽搁几天,指不定形势又会有什么变化,还是先签下合作协议,把定心丸吃到嘴里再说。
安西自然也不会反对,本来邀对方来考察,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要是福建方面表现得兴趣缺缺,那海汉这边反倒会着急了。至于说协议的内容,基本上可以把之前与福瑞丰签订的协议翻出来照抄一遍,倒也不会特别费事。
当天下午,安西和董烟云分别代表海汉与福建海商商会,在高雄港的临时港务中心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发高雄港之草案》,也就是一个临时性质的协议。大体只写明了海汉向福建方面提供的地皮,以及所需承担的统筹资源、武装护卫等义务。这份草案实在很赶,董烟云甚至还没来得及在港湾内圈地,就先行签署了自己的名字。
“这地皮过几日便会有专人来挑,安总可要把好一点的地段留给我家大人。”董烟云放下毛笔,还特地叮嘱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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