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空没空就翻上古书籍,就想要取一个好名字。
一个让沈浪都自愧不如的名字。
当日册封张翀子爵的时候,宁元宪怎么说的?
让黎隼自己去想一个好听的封号,那意思是他不愿意动这个脑子。
一个贵族的封号你都不愿意想,结果沈浪女儿的名字,你却想好几天。
结果这位陛下取出来的名字好是好。
但沈浪直接想到了甄宓,当然宁元宪不知道有这个人物,所以这名字是他原创。
黎隼大公公道:“这个宓字好啊,安宁甜美之意,但是又隐藏着高贵。当它念作伏的时候,和上古伏羲氏的伏字是同一意思,伏羲可是上古三皇之一,尊贵无比。”
沈浪敷衍地点头道:“恩,不错,不错!”
黎隼无语,当然他回禀陛下的时候可万万不敢说沈浪态度敷衍,要不然陛下非要气炸了不可。他一定会说沈浪听了之后大呼惊艳,这样的好名字我沈浪就取不出来。
接着黎隼大公公拿出一块玉粒,戴在宝宝的脖子上。
“这是卞妃娘娘送的礼物。”
他并没有说这块玉的来历。
从表面上看,这块玉普通极了。
然而,它却是上古文明之物,听说是上古某位王者的一颗冕珠。
这是卞氏家族给她的陪嫁之物,她一直随身佩带的,本来想要传给自己女儿。
只不过卞妃低调,从来不会向人炫耀,所以也几乎无人知道这东西的珍贵之处。
“陛下说了,等边境会猎结束,咱们的小宝贝也三个月大了,正是最最可爱的时候,到那个时候抱进宫内,让卞妃娘娘好好稀罕一下。”
本来黎隼只能来半个时辰,但抱着小宝宝不知不觉就超过了一刻钟多,然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他自己也送了一份礼物,不过没有专门说出来,只是一个红绳穿的小铜钱,戴在小宝宝的手腕上。
他也没有说,这个铜钱儿应该也是他生母唯一给他留下的物件。
黎隼是个孤儿,在大恩庭长大,之后被黎穆公公收为义子,从小都不知道父母是谁。
但打从记事开始,他手腕上就戴着这枚铜钱,应该就是家人给他的。
后来年纪大了,手腕也粗了,这枚铜钱也戴不上了,于是他就贴身藏着。
现在他把这枚铜钱送给了沈宓小宝宝,虽然不值钱,但是却倾注了他所有的怜爱和祝福。
金木聪眼馋宝宝,不由得在边上道:“姐夫,北苑猎场那边练兵,你不去盯着吗?这场边境会猎事关重大,关系的可不仅仅是你和宁政殿下的命运,甚至还关系到国君陛下。”
这话是半点没错。
国君现在已经休养好了,行动已经无碍了。
但依旧每天躺在病榻之上。
这次他病倒的后果太严重了,让所有人都觉得老虎变得虚弱了,这非常危险。
所以现在就算差不多痊愈了,他依旧装虚弱,装着起不来床。
等他装虚弱到极致的时候。
边境会猎正式开始!
他会精神奕奕,英姿勃发地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边境会猎,一鸣惊人。
沈浪的两千新军创造奇迹,而国君再一次震慑四周。
再一次恢复声誉巅峰。
到那个时候天下人就会纷纷猜测,国君宁元宪的病是假的,一切都是装的。
届时,天下对他会更加敬畏。
所以,现在国君,宁政,沈浪三人的命运已经捆绑在了一起。
国君说过,他不信宁政,但是信任沈浪。
而这一次的信任,他几乎是赌上了自己的政治声誉。
这种信任真是沉甸甸的。
………………
尽管所有人都认为边境会猎沈浪和宁政必输无疑,毫无指望。
毕竟连沈浪自己都放弃了,自从女儿生了之后,就从来没有去过北苑猎场了。
而且,整个北苑猎场周围还上演了瘟疫大戏。
到处都是动物尸体,到处都是瘴气。
但依旧阻止不了许多密探的窥探。
有太子一系的,三王子一系的,种氏家族的,还有楚国的探子。
而且整个北苑猎场太大了,根本挡不住密探的渗透。
所以这些探子还是窥探到了苦头欢的练兵。
然后,这些人肠子都要笑断了。
我的天哪。
太可笑了,太可乐了。
你们练的这是狗屁啊。
就这样还保密啊?
你这练的是个屎啊!
因为沈浪这两千新兵每天就只练一招。
挥刀!
一刀两断,一刀两断!
几千遍,几万遍!
一天,两天,十天,半个月,一个月!
都在练习这一招挥刀。
而且挥的是木刀。
作为一支军队,你们也不练习阵法,也不练习力量和速度?
就光练挥刀?
你就算练习挥刀,你也变换一个姿势啊,永远都是直挺挺地劈下。
你们没有练吐,我都要看吐了。
你们这些废物是有多么蠢啊,这么简单的一招挥刀,需要练一个月?
而且好像还要一直这么练下去?
而且好像还没有学会的样子?
沈浪我知道你已经放弃这次边境会猎了。
但是好歹装个样子啊。
你好歹让你的新兵练习一下刀法,练习一下射箭啊。
而且连真刀都不舍得让他们摸?
哦对了,这群人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根本拿不动真刀子。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
这群探子真的受不了了。
每天就光看着这两千傻子练习挥刀,他们自己不但要吐了,而且也要跟着傻了。
于是,这些探子纷纷离去。
还窥探个屁啊。
就这么一坨屎一样的军队,用来窥探他们简直是浪费生命。
关键是这群人,就算拿着木刀子,挥舞起来也那么吃力,大汗淋漓,压根没有什么杀气。
这样的废渣,连七八岁的童子军都不如啊。
差不多一个月后,所有探子都消失得干干净净了。
那么苦头欢让这群人练习一个月的挥刀是演戏吗?
当然不是!
首先这群人手中的刀子看上去像是木刀,但实际上里面是铅,非常非常重的。
而且一天比一天重,这个月的最后一天,他们手中的刀子有近两百斤重。
接下来还会更重。
真正上战场的时候,他们手中拿着会是一百斤重的斩马刀,一流钢铁铸造的斩马刀。
一米七八左右的陌刀!
而且每一个士兵都会穿着钢铁重甲。
没错!
这就是唐朝对阵突厥骑兵的王牌军队。
陌刀队!
中国古代很长时间内,骑兵对步兵都是无敌的。但是陌刀队却实现了对骑兵的碾压。
集体作战,团队威力。
几千人整齐如一。
一刀两断!
就算是精锐的骑兵,也魂飞天外。
这简直就是冷兵器时代的坦克,简直就是移动的钢铁长城。
而且沈浪麾下这支王牌军队,可都是经过血脉改造的。
力气越来越大,耐力越来越强。
而且拥有纪律、忠诚。灵魂。
比起唐朝的陌刀队,不知道要强悍多少。
苦头欢虽然只让他们练习一招。
但是刀法就是这样的,一通百通。
让你将一招练到了极致,速度,力量,角度的极致。
那么在战场上就化复为简。
一招致命,招招之命。
当沈浪这支超级重装步兵出现在战场的时候,注定会震惊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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