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她梦想中的大金毛——敦厚、老实、宽容、优雅,像个长者。
嗯,不过金毛喜欢看电视剧?这点……好像也不奇怪,还有狗狗喜欢看球赛的呢。
她的小手忍不住往上,摸向了狗头。
这狗头好大,而且毛茸茸的,摸着手感一定更好。
结果,一对黑豆狗眼就瞪了过来,不满地打了喷嚏,把脑袋挪得远了一点。
小女孩嘿嘿笑着,继续尝试。
她能感觉到,这大金毛没生气,只是有点不愿被她摸头。
那就……一定要摸到。
“它在看电视剧,你摸脸会打扰到它。”一个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小女孩歪头看去,就见一个年轻帅气的男人笑眯眯地站在那里对她挥挥手:“嗨,明蒂,好久不见了,你爸爸呢?”
明蒂愣了愣,似乎在回想着什么。
突然她吃惊,抬手指着他:“你是飞机上那个金毛大暖男?”
路克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下:我特么什么时候和这狗头一个品种了?
女人,哪怕是未成年的女人果然逻辑清奇。
“我叫路克。”他只能主动报名。
毕竟这个本尊只和对方见过一次,哪怕明蒂对他记忆深刻,也未必能一下想起他的名字。
明蒂眨巴着细长的眼睛:“哦,很高兴再见到你,路克。”
对刚才的失言,她并没有太多的抱歉,因为她心里给路克的标签就是金毛大暖男。
虽然当时她抱怨过这家伙,但事后还是对他的温和特质记忆得更深刻一点。
杀人干净利落?不好意思,她杀人比他还干净利落,这就不会影响对他的感官了。
“这是你的狗吗?”明蒂立刻问道。
金毛大暖男养大金毛,这还挺合适的。
路克呵呵:“算是吧,不过它很老了,你可不能折腾它。”
明蒂:“摸摸也不行吗?”她那双栗色瞳孔流露出失望的神色。
路克:“摸后脑勺吧,别挡它看电视剧就好。”
明蒂立刻伸手在金块后脑勺摸了起来。
脸摸不了,后脑勺也是可以的。
金块也懒得反抗。
它对这种程度的抚摸没什么意见,美刀甚至很喜欢有人这样摸它,也就任由那只小手施为。
“它叫什么名字?”明蒂看着憨态可掬的金毛问道。
“金块,美刀,都是它的名字。”路克说到。
明蒂奇怪:“两个名字?”
路克耸耸肩:“你爸爸叫你明蒂,也会叫你宝贝或者甜心的吧?”
明蒂:“可名字只有一个啊。”
路克:“狗能分清名字和绰号么?”
明蒂手一顿,想了片刻,无奈摇头:“应该分不清。”
金块又斜瞥了她一眼:愚蠢的小女孩,又被大魔王耍了。果然是胸……嗯,没胸也没脑。
“你爸爸呢?”路克问着,还向四周看了看。
明蒂:“他去写生了,我去小超市买点东西做午餐。”
路克:“你?做午餐?”
(注:这辈子第一次将书写到了1000章,字数也终于突破了200万,还没有一天断更,我真是太腻害鸟。
也感谢书友们的推荐月票订阅打赏各种支持。
我在这里定个小目标——争取不断更到2000章,400万字,把你们看穷了(手动金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