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森点头。
路克瞅着他的脸:“但是,你今天还能继续在这里娱乐,所以劫匪是怎么攻击你的?”
詹姆森恼怒地瞪着路克,看着那张平静而帅气的脸,突然有点尴尬:比帅,自己好像输了!这怎么办?
他偏开了视线,口中不耐烦地道:“就是用脚踢的。”
路克依然很耐心:“踢的哪些部位?”
他这问题并不是故意为难这位詹姆森。
事实上,大多数抢劫如果没凶器,单纯用拳脚攻击被害人,反而会下手没轻重,把人打得鼻青脸肿算轻的。
要是持枪或持刀,那要不就是严重的伤(杀)人抢劫,要不就是被害人老老实实交钱免灾。
美国大多数的抢劫双方,还是比较“默契”的,因为这几乎是司空见惯的行为。
在洛杉矶里没被抢劫过的人,和没被偷窃过的人一样罕见。
很多抢劫者就如同上班的员工,每天晚上出现在各种混乱的街头。
遇见独行的普通人,他们就会掏出“工具”,拦住对方,让这些普通人把现金和手表手机之类的交给他们“保管”。
洛杉矶的普通人出门,钱包里的现金也都不多,三五十美刀的零散钞票是常态。
当然,完全不带现金也是不明智的。
普通人遇见持械抢劫者,还是让他“拿”走二十美刀的性价比更高。
总比让抢劫者毫无收获,恼羞成怒地给自己来一发划算。
因此,很多人身上带零钱,就是为了应付可能出现的“过路费”。
抢劫詹姆森的这位劫匪,戴着黑头套抢劫,很有点有备而来的意思。
詹姆森的脸上一点伤都没有,精神状态也好的过头,还能在那里大呼小叫地娱乐,这就有点怪异了。
詹姆森犹豫了片刻才压低声音:“他踢了我屁股几脚。”
路克挑挑眉:“你去检查过了吗?伤到什么程度了?”
詹姆森尴尬地咳嗽了一声:“酒店安保帮忙看了下,没大问题。”
路克哦了一声,也就不再追问。
显然,那几脚连皮肉伤都算不上,詹姆森也就当时疼一下。
点点头,他说道:“好了,谢谢你的配合。案情要是有进展,我们会通知你的。”
詹姆森吃惊:“啊?这就完了?”
路克依然回以礼貌而平静的微笑:“也要给我们时间去调查吧?毕竟洛杉矶还是很大的,治安也没你们纽约好。”
詹姆森哑口无言。
他在纽约装比习惯了,现在才发现,好像自己在这里装不了比。
谁让他的惯用手段,在洛杉矶吃不开呢。
路克和赛琳娜重新出门,上车前看见不远处一个黑人正在偷偷摸摸地撬一辆车的后备箱。
两人对视一眼,无奈地走过去。
到了黑人身后两米处,还是路克开口:“这位先生,你车钥匙丢了吗?需不需要我打个电话,帮你找警察来打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