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有亲兵拉过马来,他纵身跳上那匹花斑马,挥动着手中的九尺长枪,一声咆哮带着麾下的四百骑兵冲了出去。
两股骑兵都是各自营垒中属于精锐行列的那种,精锐遇到精锐会怎么样?惨烈!
左世雄挥动着手中新得的长枪,轻松自如的将一个农民军骑兵刺穿,那钢制的三棱枪头,几乎就是为刺穿人体设计的,天晓得是哪个损阴丧德的家伙设计制造了这样缺德的武器?在这样的枪刺面前,农民军漫说披甲骑兵少得可怜。便是全身铁家的骑兵,也未必能够抵得住!
他甩动枪杆,将那骑兵远远的摔了出去,顺手将那骑兵马鞍上的一个包裹拉了过来放在自己的屁股底下,能够被这个流贼如此看重的东西,想来价值不菲!
但是,没有来得及高兴多一会,一旁跳过一匹黑马,马上的汉子挥舞着大刀朝着他一声虎吼,“相好的。有种的话。咱们刀对刀!别使长家伙!”
来着就是郝摇旗本人!
左世雄乜着眼睛看了这个满脸都是钢针一样胡子的家伙 ,眼中看到的是曹变蛟为自己设立的酒席,酒席上的感谢之词,酒席之后的白花花的银子。还有那长得白花花的女子。
“怕你不成!”
左世雄将长枪挂起。抽出腰间的佩刀。直奔郝摇旗而去!
得感谢洪承畴读书的大公无私,将千里之外运来的兵器铠甲送给了手下的两员悍将,让他们去装备各自的主力精锐。而左世雄。恰好是在这个范畴之内,从头到脚,全都都是新的,手中的长刀更是左光先分到的十柄用呲铁钢打制的宝刀。
这身装备和行头,看得郝摇旗一个劲的流口水,他恨不得一刀砍死左世雄,将他身上的盔甲刀枪剥下来弄到自己身上!
“当啷啷!”
两柄大刀在空中相撞,火星乱溅,郝摇旗惊讶的发现,自己手中的那口刀被砍出了一个缺口!
看着郝摇旗正在发愣,左世雄脸上露出一丝狞笑,挥动着手里的宝刀便朝着郝摇旗斩去!
“噗!”一支短矛的矛头从左世雄的后脖颈间冒了出来,满是鲜血。
摇旗朝左世雄笑笑,“相好的,咱们说好了的,不使长家伙,我这个不到三尺,算不得长家伙!”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摇旗弃刀、拔矛、刺穿了左世雄原本无懈可击的盔甲,“娘的!老子就这么输了!”左世雄最后的一个意识。
见自己的侄子阵亡,部下被郝摇旗率部杀散,左光先再也坐不住了,督促着手下的标营向摇旗所部杀了过来,无论如何,也要将侄子的尸体抢回来!
高迎祥策马立在那面用白银打成枪头,用雪白的马鬃制成的缨络“闯”字大旗下,身后是他的老营人马,大约有两千人的马队,马上的骑手们个个身披品种不一的甲胄,从铁甲到棉甲,花样繁多,但是总算都是身披甲胄的精兵。
眼见得手下的悍将郝摇旗满脸是血的从前方撤了下来,高迎祥颇为惊诧,这个摇旗向来是迎着刀山枪林冲锋陷阵的,每每皆以冲阵为乐趣,今天却又为何败了下来?
“狗娘养的洪疯子!把左光先也变成了疯子!”
郝摇旗跳下满是汗水的战马,抄起亲兵递过来的水罐子仰头灌了一通,口中兀自骂个不休。
“挂彩了?!”高迎祥看着摇旗身上不断扩大的血痕,很是关切的问。
摇旗敲了敲胸口,“闯王,没事,别人的血!”
高迎祥这才注意到,摇旗身上头上的盔甲都换了,亮闪闪的钢甲在冬日的阳光下如同一块银子一般耀眼灿烂。
“娘的!不知道左光先那厮从哪来搞来的这许多的精良盔甲兵器,咱们的骁骑和他们的骑兵对战,很多都是吃了这个亏!”
左光先挥师猛攻,郝摇旗的部队顶不住了,在付出了几百名骑兵伤亡的代价之后,他将左世雄身上的甲胄剥下,尸体绑在一棵槐树上,仓仓皇皇的回到了高迎祥面前。
“闯王,今日官军和疯狗一样,这套甲防护能力确实不错,方才冲阵之时,几个小子朝我放箭,都射到甲上了,硬是没有射进去!”
郝摇旗对于高闯王的忠心那是没说的,一面口中说着,一面将身上的甲胄脱下,简单擦了擦血污,双手碰到高迎祥面前,“咱们闯营没有我可以,不能没有闯王你,这甲胄头盔,还是由闯王你来披挂吧!”
而高迎祥又如何能够在众人面前要部下在血战中斩将夺来的战利品?特别是这种保命效果极佳的盔甲.
“摇旗,你素来喜欢闯阵。这盔甲正是适合你用!莫要推辞了,我身上这副冷锻瘊子甲也是当年西夏党项人流传下的宝甲!这套甲是你血战得来,便赏给你披挂!”
远处一阵烟尘起处,又是一股闯营人马败了下来。
来的人马人数不多,只有一二百人。都是骑兵,但是甲胄服装杂乱。为首的人身材高大,高鼻深目,望上去便是有着浓厚的西北少数民族特点。他戴着一顶北方农民常戴的白色尖顶旧毡帽,身上的铁甲外罩着一件半旧的青布面羊皮长袍,用一条战带拦腰束紧。背上斜背着一张弓。腰里挂着一柄宝剑和一个朱漆描金的牛皮箭囊。半旧的箭囊上到处可见刀痕和箭痕。想来和他一起出生入死过无数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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