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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九章 税改风波(五)(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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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句话换成另外一个说法就是,榜样的身上人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

  被到东莞县城闹着交农的人们推选出来的这十五个人,基本上涵盖了乡镇之中的中低层次。人们都可以从中找到自己可以参照的样本。

  从佃户,到自耕农,小店铺的东主,到拥有十几亩地的小地主,还有两个五六十岁的不第秀才,也就是靠着别人投献的土地混口饭吃的范进们,这些人一个个的被人唱出了应该缴纳的税赋之后,可谓是几人欢喜几人愁。

  “这不合理!读书人的体面到哪里去了?为何老夫名下的土地要缴纳如此多的钱粮?”一个老秀才抖动着花白的胡须,唾沫星子几乎飞到了那个工作队员的脸上。

  “老先生,您看好了,爵帅的文书上可是写的清清楚楚的。”那嘴唇上冒出绒毛的年轻人丝毫不肯示弱,心里对眼前这两个酸腐的秀才满是鄙夷,有什么了不起的?读了几十年的四书五经又如何?

  照着守汉颁布的条文,凡是有土地用于出租的,或者是超出本人及家庭耕种能力的,田主必须要缴纳超出口粮部分的一倍以上田赋,并且按照土地的数字不断的增加。

  “你们名下的上百亩土地,已经完全超出了自己的口粮标准,按照爵帅的文书,你们属于依靠土地谋生的之人,不应该按照种植粮食作物收取百分之五田赋的政策收取,按照你们的拥有土地数字,至少你们应该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征收。”

  “你们!这,这。。。。。。有辱斯文!老夫要到省城,到孔庙去哭告!”

  “你去哪里告都没有用!实话告诉你。你就是去京城告御状,我家主公的一个呈文上去就能要了你的老命!”另一个工作队员对这种穷措大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做法早已厌恶之极,冷冷的对着这两位不知道是监生还是贡生的人物夹枪带棒的嘲讽起来。

  “我朝太祖早有明训。军民人等都可以京控,惟生员不可以!二位。是老老实实的在广东照着这个标准交钱粮呢,还是千里迢迢的把一颗头颅送到京城去呢?”

  “你们!你们!妄作威福,辱没斯文!今日之事,圣人闻之也会恸哭与九泉!”一个头发所剩无几的秀才气得口角颤抖着,用食指和中指指点着眼前这几个人。

  “圣人?恸哭于九泉之下?才不会呢!”那个气得秀才快要背过气的工作队员,唯恐这个秀才不死,索性跳到桌子上,“列位乡亲。伯爷有话,凡是实行了这新税制的所在,都要开办学堂,大家的孩子凡是七岁以上的,都要送到学堂读书。读书所需要的课本笔墨纸张等物,皆由爵帅负担。每个学童每日管一顿午饭。凡是胆敢不送孩子去学堂的,所有税赋加倍处之!”

  轰的一声,人群之中又发出了一声惊叹。

  上哪里去找这样的好事?就算是孔圣人,当年开设讲坛教书的时候口中说是“有教无类”,但是凡是来求学的。都要交上三十条干肉来,春秋那个时代,能够有肉吃的都是贵族。何况能够有干肉用来交学费的?

  如今官家出面开办学堂,不收学费不说,还要负担孩子的课本笔墨,管一顿午饭,有这等好事,不去赶快参与一份,却出来与之对抗,为了什么不相干的屁事去给自己多一倍以上的税赋,这不是脑袋被驴子踢了是什么?

  眼见得自己赖以生存的基础一件件的都被人撕扯干净。如同一个干瘪的老妇人一样,*裸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法再吸引众人的目光,两个老监生再也无法遏制心中的悲愤和失望。索性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声的哭嚎起来,从列祖列宗到至圣先师,哭诉个不停。

  所谓的投献,其实就是普通百姓将田产托在贵族、官员和缙绅名下以减轻赋役。明代有一种怪现象,就是庶民主动地把自己的田产投献给贵族。这种怪现象的出现,根源仍在明代特有的税收徭役制度。

  明代徭役之重,甚至超过税粮。但是,王府和勋贵庄田却享有优免权。一旦成为他们的庄佃,即可在其荫蔽之下,免充国家差役。走头无路的农民,甚至中小地主,为了躲避“差役苦累”,便往往“将自己田产投进王府,以希影射”或者“将子弟投献”,充当奴仆。也有因田地争讼或买卖不平而投献者,“有等军民为因两家田土争竞不明,或先买与人,价银低少,俱各朦胧献与王府。其投献之人,畏惧照例充军,却仍典立典卖文契,以为掩饰”。有的权贵为了吸引农民投献土地,有时还以低于国家税粮额征收籽粒。云南黔国公沐府就曾这样做过,以致“投献者接踵”。

  而贵族以外的官绅同样是特权等级。在等级的阶梯上,他们虽然低于贵族,但却高居于庶民之上。在政治身份上,他们是“官”、是“绅”,因此在户籍上称为“官籍”、“官户”、“官甲”,与无身份的庶民截然不同。明代律令严格规定,“富贵贫贱”之间绝不能“越礼犯分”;庶民不准擅自以官相称,“称者,受者各以罪罪之”。官绅们凭着尊贵的身份,煊赫的势力,“视细民为弱肉”,“受奸人之投献”。在那个时代,“士一登乡举,辄皆受投献为富人。”

  在经济地位上,他们也享有优免权。与贵族优免不同的是,他们是论品定额优免。明代官绅优免制度日趋完备。洪武年间规定,现任官员之家“悉免其徭役”;致仕官员“复其家,终身无所与”;生员除本身免役外,户内优免二丁。中叶以后,发展为“论品免粮”或“论品免田”。以万历三十八年《优免则例》为例,现任京官甲科一品免田一万亩,以下递减。至八品免田二千七百亩,外官减半,致仕乡官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乡绅优免田最高达三千三百五十亩,生员、监生八十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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