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的年纪,正是中二而执拗的年龄,项央今晚要是一夜不回来,估计傅大春能等到天亮。
饭桌上,项央看了眼其余的食客离他们这桌还有一段距离,点点头,嘬了一口小酒,又夹了口凉菜,细嚼慢咽后,才将今天的行动娓娓道来。
还别说,项央穿越之前是写小说的,讲故事的能力不弱,起承转合,高潮迭起,再将真实事件进行艺术加工,听得傅大春一愣一愣的。
就拿项央大战毒秀才这件事来说,在项央的口中,毒秀才成了养蛊练毒功的邪魔,一条金蚕蛊杀人食脑髓,配合手印密音,下蛊无声无息,乃是极为厉害的角色。
不过项央更加技高一筹,一身大日如来咒惊天动地,佛火一出,燃尽四海八荒,直接将毒秀才烧的奄奄一息,综上,项央KO毒秀才。
迎着傅大春怀疑的目光,项央面不红,心不跳,持筷的右手稳得一匹,夹了口翠盈盈的青菜塞入口中,继续掰扯。
如果说前一战项央和毒秀才是没有悬念的横扫,那大胡子和项央之战就是高潮迭起,惊悚悬疑了。
按照傅大春理解,大胡子已经不是一个山贼头子,而是灭世魔王,有灭世大磨盘的武功,堪称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而项央则成了救世主一样的存在,白衣飘飘,身负长剑,踏月而来,一身剑术惊天动地,剑二十三冻结时空,有无上的风采。
二人足足打了三天三夜,鬼哭神嚎,天降血雨,最终才以项央获胜而告终。
项央说的是唾沫横飞,眉眼神采飞扬,完全代入其中,在他旁边的傅大春则是目瞪口呆,几乎不敢相信项央的口(和谐)活如此厉害,颠倒黑白,化死为生,逆乱阴阳啊。
“等等,小央哥,之前你掰扯也就算了,白衣胜雪是不是先换身衣裳再说?还有什么剑术惊天动地,你是练刀的好伐,最后,有点时间观念行不行,你今天上山,今晚下山,一共不到一天,你上哪大战三天三夜?”
项央丹凤眼一眯,义正言辞道,“艺术加工,艺术加工,不要太较真,你只要知道,本人一打二,反杀两人,这就足够了。”
傅大春呵呵一笑,心里暗道,你这不叫艺术加工,叫胡编乱造,这么厉害,你咋不上天呢?
“小央哥,今天我算是了解了你的厉害,思维天马行空,创造力惊人。今后不当捕快,当个说书先生,或者写两本游记小说之类的,恐怕也能赚的盆满钵满。”
项央点点头,眼神悠扬,倒是真有了点想法,话说他最厉害的不是写武侠,而是写耽美,也就是BL,不知道大周民风如何,是否能接受这种超前的思想。
良久,方才叹息,微微摇头,没时间啊,掰掰手指头,先不提自己将来要当差,光说一身的武功就够自己忙活的了。
已经会的就不说了,肯定也得勤练不辍,再有马上要收获的十二路谭腿,飞沙走石十三式,金顶绵掌,未来说不定还有更多,想想都觉得肝儿颤。
“有时候武功太多也是一种烦恼啊。”
傅大春看着项央一脸幸福的烦恼,头一次觉得长相英俊的项央如此可恶,人不要脸则无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