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这些年被人打赏的小费,自己积攒的全部身家几万美元,他去买了几十套的劣质西装,又每天管饭加二十美元的价钱,去街上雇佣流浪汉。
他很快就拉出了一支队伍,把流浪汉都赶到海里洗个澡,剪剪头发胡子,把统一的西装一穿。
行了,他也是黑道大佬了。
虽然这样雇来的人就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但别人不知道啊,每人怀里揣一块砖头,装作有枪的样子。
然后他就带着人去黑吃黑了。
别人打劫或者抢劫什么的,他就带着这几十号人往周围一围:
“唉呀,这一家人我们也盯了好久了,既然兄弟你们抢了先,我也不好说什么,但总不能让我这上百号兄弟白跑一趟,分一半怎么样?”
他们人多势众,看起来每个人怀里还揣着家伙,晚上黑乎乎地也看不清,几乎能唬住百分之九十九的人。
再说门面也不是全要,只要一半,混混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好说话的黑帮大佬?上百号持枪小弟把他们包围了,还能给他们留一半,真是黑道中的一股清流。
别人抢珠宝店,抢银行,或者偷东西,都是需要计划的,多费脑子啊。门面只要在街头收购情报,去堵别人就是了,其他罪犯会把钱送到他面前来。
所以门面很快也创出了名声,赚到了大钱。
有了钱,就能稳住手下,原本只是流浪汉的那些人要求相对较低,用工成本很少。
有人觉得他最喜欢不劳而获,就像是鬣狗一样夺走别人的猎物;也有人觉得他有老牌黑帮的气度,什么事都留着底线。
不管是粉还是黑,门面都有了人气,愿意跟他的人也越来越多,还真让他成了事。
几次大型火拼和案子做下来,他进入了蝙蝠侠的视线,上千人的帮派规模比企鹅人都大。
在他被捕前,就连蝙蝠侠都摸不清他的底细,不知道究竟是哥谭哪个家族又冒头了?或者是其他城市来的过江龙?
然而随着接触不断深入,蝙蝠侠终于发现了让他无语的事实,门面其实只是一个泊车小弟,上次自己用布鲁斯身份去双面人的夜总会玩,还给过他小费呢......
那些帮派成员,其实都是花钱雇来的流浪汉,根本就是充门面的。
所以在蝙蝠侠出现去抓门面的时候,那些流浪汉面对哥谭的象征,根本连抵抗的意志都没有,见到有几人骨折了就一哄而散。
上千人的帮派顿时土崩瓦解,变成了蝙蝠侠和门面单挑的局面。
不得不说作为泊车小弟,门面出奇的能打,一手街头搏击技巧直追红头罩杰森。
可惜对于蝙蝠侠来说,也就那样。
鉴于门面既狡猾又阴险,所以也送了阿卡姆,作为骗子,在阿卡姆简直是社会的底层,像是小丑或者稻草人那种级别的大哥越狱,根本都懒得顺路捎上他,人缘更是差得不行。
不过这次逃狱出来,看来是痛定思痛了,这不,召集了人手亲自开始抢劫了,还让手下多见见血当作锻炼。
如果不认识对方,那么必然需要试探,只要认出了对方,那么蝙蝠侠就早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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