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似火,烈日灼心。
赵玉的额头上粘着豆大的汗珠,感觉有些烦躁。他仰脖喝干了整整一瓶矿泉水,却仍是觉得口渴难耐。
此刻,他和兰博正在老城区一条偏僻的胡同里,调查那辆被劫匪们抛弃的轿车。
这片同样满是平房的老城区和将军庙一带完全不同,此处濒临市中心,在这里居住的,都是秦山最原始的居民。
曾经有多家开发商看上过这块地皮,却由于种种问题,始终没能拆迁成功。长期以来,由于严重影响市容,此处一直是个让政府头疼的地带。
劫匪们弃车的地方,是一处既开阔又偏僻的地方,旁边还有一个苍蝇哄哄、臭气熏天的公共厕所。
车子是一辆老款的尼桑,看上已经去有些年头了,车子的空间本身不是很大,五名劫匪挤在里面,显然非常拥挤。
根据警员调查,该汽车属于失窃车辆,前天晚上刚刚丢失的,已经挂失了!很明显,这是劫匪们为了作案而专门偷来的汽车。
鉴证科的同事们说,车上倒是发现了不少指纹,但很难确定是绑匪们留下来的。因为监控视频上看得清楚,五名劫匪全都戴着手套,留下指纹的可能性并不大。
此外,汽车内部散落着许多迷彩服,甚至连歹徒们戴的人皮面具都留在了这里。鉴证科的同事们看到面具之后,不由得喜上眉梢,因为面具上极有可能找到有效的皮屑组织与DNA。
打开汽车后备箱,歹徒们使用的武器也全在此处。
不过,令人诧异的是,这些枪竟然全都是假的,甚至连仿真枪都算不上!
啧啧……
探员们无不啧啧称奇,对歹徒们的胆量异常佩服,居然拿着这样的东西,把银行的人全都骗了!
不知为什么,看着眼前的一切,赵玉感觉有些心烦意躁。不知道是前几天太疲惫了还是怎么的,他总是无法集中精力,不能有效的思考问题。
隐约中,他感觉眼前的抢劫案有些不太正常,好像有很多地方说不通似的。
比方说,如果他自己的是劫匪的话,既然已经得手了,自然是要跑得越远越好?却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呢?此地距离被抢劫的银行几乎是紧挨着的,开车的话,可能连一分钟都用不了。
这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是这里有什么能藏匿他们的地方?还是他们跟剁手案的李丹一样,根本就住在这里?难道,歹徒们现在仍未走远?
“不会的,不会的,绝对不会的!”谁知,当赵玉跟兰博进行交流之后,兰博却很快把他的想法否定了,“玉哥,你不知道,在咱们之前,民警们已经放警犬过来追踪过了!据说,气味很发散,警犬追到了闹市区就追不下去了!也就是说,歹徒们是分头逃窜的,绝对已经不在这里了!”
哦……
原来如此……
“这些衣服……”兰博又指着车里的衣服说,“都是劫匪们抢劫银行时所穿的。既然他们丢弃在了车上,说明他们已经换上了别的衣服。
“玉哥……你看,这里没有任何监控探头,他们在这里换了衣服,有可能会乔装改扮一番,如果他们换上普通人的便装,等他们从这里出去,再一次出现在监控中的时候,我们就很难看出哪一个才是劫匪来了!”
“哦……奶奶个熊!”赵玉不服地啐了一口,说,“看来,这些家伙已经提前演练过不少遍了,绝对是有备而来啊!”
“不过……”兰博琢磨着说,“如果咱们能把各个路口的监控找到,逐个查看的话,我觉得,还是应该能把他们找出来的!首先,那个时间段正好是吃午饭的时间,从老城区出来的人肯定不会很多,逐一查询的话一定会有结果;第二,歹徒们不管怎么乔装打扮,抢了那么多东西,总得有个背包什么的吧?所以,应该可以查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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