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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阴阳小界 神道传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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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无咎和钟离意等人之对话,有关“丹符阵器”的误会,根子便在圣教之中。

  “丹”之一道,乃是元教嫡传;“符”之一道,乃是清教镇教之本。

  于这两家而言,丹符二道,其含义和归无咎所理解的“丹药”、“符箓”已然大有不同,不再是外物旁门,而是立身之根本。

  元教之丹法,又被称为“丹道”或“外丹法”,乃是特指服用外药,壮大自身元胎、金丹、元婴、元神,补足根基的甚深法门,说是道术中的根本大法也不为过。

  同等资质的前提下,元教弟子能够较其余八经传承俱足的隐宗弟子稍胜一筹,便是由于其在“丹法”上的不传之秘。

  而清教之符法,又名为“符道神通法”,乃是将每一道掌握的神通法诀,凝练为一道“符种”。

  所谓“符种”,具象之形是一个字,对于所修神通理解最深、自然而然得到的一个字。

  将所有的“符种”以清教秘传的“神元星陈砂”书写于“神通元符”之上,即成一道“本命神符”。以本命神符为纲领,统御一身神通法诀。

  元教之丹法,清教之符法,一主内炼根基,一主外驭神通,其实是道本所在,并非器道、阵道等旁门支流。因此土著文明之中,丹符与阵器,尊卑判然,自然是无“丹符阵器”一说的。

  土著文明之中,于“仙家四御”相当的名目,乃是三辅:器道,阵道,通灵师。

  但凡能够走上修行之道、神通广大的妖族精怪,多半是灵智已开,和人类无异。但是也有少数例外:某一类妖精始终浑浑噩噩,只凭本能修炼,无法开启灵智。但是其又偏偏掌握某些对人类极有用处的能力。

  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有人与之沟通心意,签订契约,甚至创造出一门专门与其交流的语言来。这就是通灵师的职责。

  在本土人道文明的环境下,别有专长的精怪着实不少,寻宝,探险,避水火风雷毒,趋吉凶,甚至充作打手,可谓大有用武之地。因此通灵师的地位,比之应用面较为狭窄的炼器师、阵法师,隐隐然更胜一筹。

  至于归无咎以往概念中用作增进修为、修补伤势、滋养神魂、补足元气、刺激血肉、突破境界等所谓“丹”道大宗,在此处不名之曰“丹”,却被称为“药”。

  更重要的是,并无一个所谓“炼药师”的专门存在。在土著文明之中,“炼药”和修道本就是不可分割的,若说有“炼药师”,那每一个修道人同时都是“炼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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