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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伴随着清脆而又极富有节奏感的鼓声,李家军的将士们排着整齐的队列,昂首阔步的向前进大步迈进。
大太阳底下,李家军的将士们满脸都是坚毅之色,他们死死的握紧手里的长枪,枪尖在阳光的映射之下,散发出耀眼夺目的寒光。
“咚咚咚……”在军鼓声中,将士们大踏步前进,他们身上的铁甲时不时发出哗哗之声,这声响明确的告诉草原各部落的王爷们,他们来了!
曾经饱受蛮夷们欺凌的所谓“南蛮子”军队,不仅堂而皇之踏上了大草原,更在各位王爷们的眼皮子底下,将他们的勇士屠杀殆尽。
“轰轰轰轰……”李家军将士们迈着整齐的步伐,他们或举盾,或持枪,或提刀,一往无前的跨过草原勇士们的尸体,向着大队敌人的方向奋勇前进。ii
刘贺扬率领的前锋部队,走出去一里地后,李中易翻身跨上“血杀”的马背。
“呛啷啷……”李中易拔出腰间的长刀,笔直的指向草原王爷们所处的大山坡,厉声喝道,“儿郎们,且随本帅马踏鞑子,刀劈虏酋!”
“誓死追随大帅!”
“我军万胜!”
“杀鞑子……”精锐的牙兵营齐声发出怒吼,一时间,气势如虹,杀气冲天!
竹娘纵马驰骋在李中易的右侧,不过,她手里的兵器配置,却显得十分的怪异。
曾经杀人如麻的竹娘,如今却是左腕上挂着一张小盾,右手提着她惯用的一把十石大弓,手指之间拈着三支羽箭。
统帅亲自出马,立时地动山摇,李中易最贴身的百余名牙将,各自用身躯和高大的骏马,将李中易紧紧的护在人肉组成的盾牌之中。ii
牙兵营其余的作战部队,按照平日里的训练要求,各自组合起来,摆开了战斗队形。
原本一直被李中易留在身旁的颇超勇,本想带领他的骑兵部队,也跟着拍马冲杀出去,却被李中易招手唤了过去。
“你且留在山坡之上,务必替我看好这处高地。”李中易抬手拍了拍颇超勇的肩膀,笑眯眯的问他,“向明兄弟,你随我南征北战,至今应该有三年了吧?”
近在咫尺的竹娘,不由微微一楞,夫君方才不是说过了么,颇超勇跟随在他身旁的日子,足足超过了四年,一直忠心耿耿,没有半分异心。
颇超勇陪着笑脸,拱着手说“回相爷的话,小的随您跃马西北,征服海东,北伐契丹,至今已是四年有余。”ii
李中易猛一拍脑门子,恍然大悟道“唉呀呀,瞧我这记性,真的是越来越差了啊。”
颇超勇学着李云潇的模样,笑嘻嘻的说“相爷,按照西北的土规矩,小的追随您只要超过三年,便算是您的家臣。”
竹娘撇了撇小嘴,颇超勇这个党项蛮子,倒是挺会找机会钻空子凑近乎。
问题是,老李家的家臣里边,竹娘都认识,啥时候冒出来这么一位蛮子呢?
李中易翘起嘴角,微微一笑,反问颇超勇“汝真想作我的家臣?”
颇超勇本是个绝顶聪明的党项族精英,他隐约听出李中易给他留了很大的余地,不由大喜过望的翻身下马,顺势双膝跪倒在了地上,一边重重的叩首,一边朗声道“下臣颇超勇,请主公赐姓。”ii
李中易早就知道颇超勇是个泼皮式的性格,这个家伙完全继承了党项族,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的“光荣”传统。
只不过,李中易依然还是料错了颇超勇厚脸皮的程度,这家伙不仅当众以家臣自居,甚至还请求赐姓。
李中易心里很明白,颇超勇这是削尖了脑袋,想钻入李家军最核心的决策圈之中。
实际上,经过四年多的细致考察,李中易已经把颇超勇的心思,摸得异常之透彻。
颇超勇这小子,只要李中易没闭眼,肯定不敢脑生出反骨。
李中易也在有意无意之间,把颇超勇竖成一个民族大融合的典型事例,党项族的将领可以统军七千多,这足足占了目前李家军总兵力的四分之一强,够重视的了吧?ii
颇超勇是个有野心的家伙,不过,李中易很有自信,只要他活着一天,谅颇超勇也不敢扎刺!
“既然如此,那你就跟着我姓李吧。”李中易信口的吩咐,让颇超勇大喜若狂,他以后就要叫李超勇了。
嘿嘿,以颇超勇的政治智慧,他很早就意识到,李这个姓氏,迟早会变成国姓!
“小的李勇拜见相爷。”颇超勇借坡下驴,随即大拜磕头,想当众把赐姓家臣的名分给作实了。
“快起来吧,此地就交给你了。我丑话先说在前头,若是丢了此处要地……”李中易故意停顿了一下,给李勇(颇超勇)留下接话的余地。
果然如李中易所料,李勇没等他把话说完,便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说“那就砍了小的脑袋当夜香!”ii
夜香,其实就是夜壶,只不过这个时代的大户人家,比较忌讳夜壶的说法,便以“夜香”代之。
李勇被留下来守卫小山坡,杨烈领着第一军去抵御耶律休哥的精锐皮室军,李中易的手头的进攻部队,仅仅剩下刘贺扬的第二军,廖山河的第三军,以及李中易自将的牙兵营和近卫军,其总兵力充其量也就是两万三千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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