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子里做完农活之后,浑身都是泥,他就开始洗衣服,拧干水,一件件衣服、内裤、挂在院子里的绳子上,“对了,什么时候,得进城搞一台洗衣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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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陈熙这圆脸丫头,送便当,送上瘾了。
但面对她这一副怜悯同情的绝症患者举动,许纸倒是来者不拒。
宅在家里耕地,还有人送好吃的,照顾自己这个濒死的绝症患者,让他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爱,还有比这个更加滋润的农耕田园生活吗?
没有了。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耕耕田,种种地,悠闲到极致的农园清淡生活,他已经隐约有了那种隐居意境。
这短短一天,对许纸来说很短暂,三顿饭,睡一觉的功夫,对于沙盘却是过了许久,已经是过了漫长的一百年岁月,对于平均寿命是四五十年的虫猿来说,他们已经过去了两代人的繁衍。
现在,经过了两代人,当年那个青涩的虫猿,交接过了文明的火炬,他已经老死了吗?
并没有。
他给许纸很大的惊喜。
许纸清晰的记录下他们的文明进程。
在许纸离开后的十年里,吉尔伽美什率领着虫猿继续逃难。
他惊叹于世界竟然有如此神奇的火种,火焰能煮熟食物,火焰能在夜间驱赶巨兽,火焰能在寒冷的夜里提供温暖,保持体温。
火焰的运用,代表文明的起源。
而留下的那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这片原始巨林里是无敌的武器,吉尔伽美什借助武器锋利,斩杀了无数类似猥琐盗蛋龙的多拉巨兽,让人们苟延残喘起来,开始有了反抗之力。
第二个十年里。
吉尔伽美什脱离了青涩,走向三十多岁。
他变得雄伟高大,率领部落,成为了虫猿一族最强大的猎手,被部落的人们称为英雄王。
他甚至利用火焚烧土地,使得土地肥沃,开始耕种,进行简陋的农耕生活。
他不可一世,高傲蛮横、唯我独尊,智慧巨兽把文明的三样宝物交于他手,他清楚的知道文明是知识与历史的传承,于是大胆的开辟了记录种族历史的楔形文字、创新语言。
他认为自己是第一个开辟文明世界的智慧种,把自己创造文明的历史用书籍记载,予以赞歌,大言不惭起名《创世纪》。
他蛮横,暴政专治,又极具人格魅力。
他在部落里,拥有一百三十一位美丽妻子,为他生育后代,生下的后代大多雄壮有力,继承了他的魁梧与智慧。
可在虫猿三四十岁的寿命,此时的吉尔伽美什,已然三十多岁。
这位枭雄已经走到了他们种族的尽头,他迎来了自己的晚年,当年,挥舞达摩克利斯之剑的粗犷豪放英雄王,已经走向寿命的衰竭。
树木打造的树屋里,壁炉里的火焰熊熊燃烧,散发热浪。
“那是智慧巨兽,赐予我的文明火焰,它是如此美丽徇烂,仿佛跳跃的火红花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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