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有几名工人因为生病没有下井,他们也拿到了一半薪水,也就是每天一个先令加六个便士。
这是因为马蒂尔达金矿规定:矿工有权利享受病假,病假期间,金矿会减半支付薪水。
先令,其实就是一种比大洋稍小的银币,一个大洋,大概差不多相当于两个先令。
也就是说,这些华裔矿工,大概每个月的薪水是四十五个大洋。
四十五个大洋是什么概念?
这个年代,清国穷人家的女孩如果去富人家里当佣人,除了包吃住之外,每年大概可以拿到十两银子的薪水。
十两银子,大概是二十块大洋。
清代的战兵,月饷银一两五钱,给米三斗,按年算,银子和米加起来不到30两,即便是以30两计算,也仅仅60块大洋。
当兵,那可是把脑袋别腰带上的行当。
所以当拿到薪水的那一刻,华裔矿工们喜悦的心情可想而知。
这是他们来到约翰内斯堡之后,拿到的第一笔钱,特别是当他们知道一个先令差不多约等于半块大洋的时候,这种喜悦的心情达到了极致。
其实喜悦的心情也没持续多久。
当初德比尔斯统一矿业公司雇佣这些华裔矿工时,说的也是天花乱坠,什么薪水按时发放,什么隔天必有加餐,什么固定带薪年假等等,到最后缺一样也没有兑现。
其实华裔矿工们对加餐和休假没多大要求,薪水才是华裔矿工们最关心的问题,结果德比尔斯统一矿业公司果然食言而肥,没有什么加餐,没有什么休假,连最基本的薪水都没有,这让人实在是无法接受。
在马蒂尔达金矿,华裔矿工们终于拿到了传说中的“周薪”。
这原本是件好事,但是有些心思细腻的矿工没过半天就发现,好事也有可能变成坏事。
约翰内斯堡终究不是清国,薪水没办法及时交付家人,好不容易拿到的这点薪水,目前来看,不外乎只有三个办法,要么是把钱寄给家人,要么是把钱存进银行,又或者是把钱随身携带。
而不管哪一种,其实都不是最好的办法。
这么点钱,要是寄回清国——
估计这点钱不够邮费。
要是存进银行——
先不说洋鬼子的银行能不能信得过,估计这点钱银行也看不上眼,听说想在银行开户,没利息不说,还要缴什么开户费,不上算,不上算——
看似最稳妥的随身携带——
那更不行,丢了怎么办?被偷了怎么办?去洗澡的时候,难道要把钱挂在脖子上?
现在还好点,要是再过几个月,薪水攒得多一些,都挂在脖子上,还不要把人活活累死!
不累死也要被活活压死!
到了这会儿,矿工们才发现,以前矿场不给薪水的时候,矿工们很闹心。
现在矿上给薪水,矿工们好像更闹心。
真是幸福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