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新格兰的距离实在是太远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的时间里,我虽然不停地朝着目的地行进,但耐何总也走不到。
身上携带的那点从森林里采来的野果很快就吃完了,为了不饿肚子,我不得不时常停下来打打零工,赚取一点点生活费用。
因为要赶路,所以我在某个地方停下来打工的时间不会超过两天,只要赚够了必要的生活费,我就会离开这里继续赶路。
在打工的过程中,我慢慢找到了一条赚钱多又轻松的活,那就是字画。
我从小就对写字、绘画比较感兴趣,在后来紧张的学习过程中,我也没有丢下这份兴趣。经过长年的积累,我的书法和绘画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气,现在这项技能派上了用场,成了我谋生的一个手段。
在没有生活费用的时间里,我就会摆上一个字画摊,现场为人写字、画画,活计不累收入还非常可观。
通过这个本事,我不但养活了自己,还慢慢的有了些积蓄。
这些积蓄我也没有留在身上,而是用它们买了一些破天石。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我的身上已经有了二十几块破天石的原石,这些原石足可以支撑我完成一次低强度的战斗了。
在行进的路上,不但有生活的劳累,还有诗和远方,只要你善于观察和发现,有一些惊喜总是会不经意地出现在你的面前。
这一天,我正行走在路上,突然发现道边的草丛中有一颗绿色的蛋,上面布满了黄色的条纹,蛋壳的顶端还有一块淡蓝色的晶体。
这枚蛋看起来非常漂亮,我把它从草丛里拣起来,拿在手里不停地把玩着。
我敢确定这是一枚神魄的蛋,但至于是什么神魄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由于这枚蛋实在是过于漂亮,我有些爱不惜手,再加上放在这里又不安全,我决定把它带在身上,反正它又不沉。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我终于来到了新格兰的边境。
由于我没有护照,要想通过正常渠道进入新格兰是不现实的,于是我便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利用偷渡的方法进入了新格兰的境内。
虽然这种方法并不光彩,但为了能找到心目中的男神凌宇轩,我也只能这么做了。
好在偷越边境的过程非常顺利,没有经过任何的岗哨就悄无声息地进入了新格兰境内。
要想在这里生活下去我必须得先找到份工作,这样不但可以养活自己,而且还可以掩护自己偷渡的身份。
再在这里卖字画肯定是不行的了,那样的话就是在向警察表明,我是托利亚人,我在这里没工作,我是偷渡来的,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可除了这个外我还能做什么呢?
在做决定之前,我得先考察一下新格兰的商业环境,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一番考察下来,我决定发挥自己的另一项特长——美食。
以前我就是制作美食的一把好手,从小的艰苦生活让我早早积累了太多的生活经验,我总是能把平淡无奇的食材做出不一般的美味,我自信用这份手艺在新格兰能够保证我生活下去。
之所以会如此自信,因为我发现这里的厨师做出的东西虽然也很好吃,但还是粗糙一些。而我的制作手法非常的精细,那差别就是路边摊和米其林大厨的差距,所以我并不担心自己做的食物会卖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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