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格林菲尔德,出生于白石之城,由于厌恶城市喧嚣的生活,十六岁那年被手艺人的父亲送到祖辈老家溪谷镇,随后一直独自生活在家族老宅,一切生活都靠他自己打理,平时靠在镇上酒馆洗盘子做工维生……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
格林猛然惊觉,不知从何时开始,自己的记忆居然不再是那个生活在现代都市的青年!
他猛然望向自己的手臂,虽然光线不足,自己黄色的皮肤他无论如何不可能认错,可这发白的结实小臂,却让格林吓了一跳,恐惧感油然而生。
脑中第一个反应——我他妈穿越了!?
作为一个沉浸于游戏和小说的宅男,这几乎已是常识。夜幕降临之时,他经常会躺在床上,幻想着自己来到这个他挚爱的世界,亲眼见一见那些可敬可爱的人儿,然后凭借超强实力,像官方预告所说的那样,成为救世主样的英雄、阻止这样那样的悲剧。可当这一切真正发生,他反而觉得窒息。
我为什么会穿越?
他的疑问没能得到解答,这里没有其他人,而且一阵眩晕感也容不得他十万个为什么。
“我……我要回家!”
可要怎么回呢?
格林顿时沮丧不已。
半晌的功夫,格林的表情却慢慢平淡下来。
现代社会的那个家,是他生活了二十余年的地方,无论如何,他都会寻找回家的路,可在此之前,他完全可以尽情游历这个曾经童话般美丽的世界,更重要的一点,他可以在这里,完成对死灵剑士迪斯布灵卡的复仇,甚至……拯救迪斯布灵卡剑下的亡魂!
这个想法让他猛然兴奋起来,好像落到干柴上的火苗,一经点燃便不可收拾。
这未尝不是一个天赐的机会啊!少年的记忆告诉他,现在是哥诺迪亚世界新历245年,游戏甚至尚未公测!自己如同重生一般的穿越,恰恰降临在战争爆发之前,只要稍加思索,格林就发现,自己成为了掌握一切历史的先知一般,在这个世界,不会有人比他更熟悉即将发生的一切,也不会有人比他更了解未来的走向,人生大有可为!
他能做到的事情,完全就是神迹!
格林不禁有些恍惚,呼吸都不尽顺畅。
上一世他不过是个毕业于二流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找了份高不成低不就的工作,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好似生活在昏沉黑暗之中,碌碌无为的自己只能在游戏世界中逃避现实,而现在,自己却有机会活出个黎明!
要怎么做?
激动的心情还在延续,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咯咯哒哒的声音,惊起格林的警觉。他低下头,忽然看到自己模糊的伤口,他还记得那令人心悸的气系魔法,毫无阻塞地贯穿了自己的胸膛,可那是穿越前,现在胸口这伤是怎么回事?对了,最近家里备用的木柴用尽,他上山来砍些柴火,却被山上飞舞的光斑吸引,然后……少年人看到数个白森森的尸骸,对方也发现了他,悲剧的小伙子没能逃离这些骨头架子,被其中一只骷髅一剑捅穿胸膛,当场死亡。
连弱不禁风的骷髅都没跑过,真是白费了这么好的体格。
格林翻翻白眼,却蓦然惊悚。
自己刚才那么吵,莫非又把骷髅们吸引回来了?如果自己真的穿越……还是标准的魂穿,代替了这个已经魂归天际的少年,如此虚弱的自己要怎么和“弱不禁风”的骷髅兵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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