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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猎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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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都说他不爱说话,平时总是围着儿子转,不是很好相处。

  现在看看,他这人实际上外冷内热,并没有想象中的傲气。

  “霍克,照顾好自己,爸爸要去工作了。”

  分配好武器,格拉斯亲吻了一下儿子的额头,带着林耀出了帐篷。

  此时,已经是早上七点,猎人们大多出发了。

  营地对猎人有规定,每人每月最少要带回60张皮毛,不合格的要登记在册,狩猎结束后统一清算。

  如果你完不成规定任务,你的薪水就会被扣除一部分,所以没有人会在早上偷懒。

  林耀和格拉斯骑着马,向着几十里外进军。

  他们的狩猎范围,包含了方圆数百里的区域。

  这一区域内,据说属于印第安人中的克里族,这是一个人口数千人,在眼下已经算是大部落的族群。

  他们生活在划归给他们的保护区中,每当秋季便会向南方迁移,直到春季才会返回。

  理论上,这片足有1300平方公里,比港岛还要大些的保护区,是不允许外人进入的禁猎区。

  亨利皮草公司,就是钻了克里族会向南迁移的空子,偷偷过来非法狩猎。

  他们的狩猎范围,以北部的山脉为屏障,一路向南延伸,覆盖着数百平方公里的范围。

  眼下,狩猎队在这个方向,已经猎杀了半个月之久,营地附近几十里已经没有猎物了。

  为了获取皮毛,他们要向更南端前进,那里气候更温和,生存着更多的鹿群和河狸。

  前者,是鹿皮靴的主要材料,后者是河狸皮帽子的代名词。

  “我们要去哪,追踪鹿群,还是去河边找河狸?”

  骑在马上,抱着老式前膛枪,林耀一边注意四周环境,一边头也不回的对格拉斯问道。

  格拉斯走走停停,不时留下记号,头也不抬的说道:“都不是,我们要对付的是两个大家伙。昨天我跟霍克,在这边发现了一只带孩子的黑熊,就是因为追踪它们霍克才中了陷阱,今天我要杀死它们,为我的儿子报仇。”

  “两只,你确定能对付?”

  林耀紧了紧手上的武器,黑熊可不容易对付,哪怕是用更现代化的连发枪,也很难保证几枪之内击毙黑熊。

  这里可是树林,到处都是植被,根本不用妄想在三十外内发现猎物。

  三十米的距离,对黑熊来说从发动攻击,到抵达目标只需要几秒,开枪的容错率非常低。

  通常这种情况,聪明的猎人会选择退让,除非对自己非常自信,不然不会选择在树林中跟黑熊硬碰硬。

  你几枪没打中它,或者没把它打死,它冲过来就会打死你。

  “我有这个!”

  格拉斯掀开皮衣,露出了下面的一把大口径手枪。

  火山牌狩猎手枪,是这把武器的名字。

  火山代表着杀伤力,狩猎代表它的针对性。

  两者组合在一起,就是一把专门用来猎杀大型猎物的单发大口径手枪。

  好东西!

  林耀看一眼就知道,这把武器不是老板白送的垃圾货,而是格拉斯自己带来的强力装备。

  保守估计,这把枪的价值,不会低于250美元,足够在外面买一匹普通战马了。

  甚至再添点钱,能买一杆1888式委员会步枪,这款枪可是经典型号,科技水平代表着当下的极限。

  哪怕放到后面的抗战时期,各项属性也不亚于唐国的汉阳造,被评为二战前最好的步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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