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有没有看到小星的脸色,他吓得脸色惨白,整张脸都垮了,好像死了老妈一样。”
“我看到了,尤其是他的腿啊,抖的跟打摆子一样,耀哥一撒手,他整个人都摊在地上了,好半天也没有爬起来。”
三瓶啤酒,一包烧鸭,刀仔跟鸡心说的眉飞色舞。
林耀在一旁边听边笑,欢声笑语中,几日来的郁闷一扫而光。
“小星这次是威望扫地了,我看跟他的那些小弟们,今晚得走一大半,以后再在江湖上混,怂包这个名字他得背一辈子。”
鸡心说着的同时,拿酒瓶跟林耀碰了碰,乐道:“耀哥真有你的,你这是杀人诛心啊!”
林耀喝了口酒,脸上换成正色:“别高兴的太早,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小星肯定要发疯了一样的找我们,我们可不能落在他手上。”
“放心吧耀哥,我已经给豺哥打过电话了,豺哥很高兴,说这事他会帮我们扛下来,还点名要见你呢。”
“见我,什么时候?”
“明天!”
看着美滋滋的鸡心,林耀与刀仔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他们跟小星没有过节,收拾他,为的就是搭上豺哥的路子,借他的手从老爷车那捞人。
今晚的事一出,明天豺哥就要见他们。
看来传言果然没错,豺哥早就想收拾小星了,只是迫于没有机会,迟迟没有下手罢了。
第二天...
在鸡心带领下,林耀来到了洪水桥的一家麻将馆。
在这里,他们看到了鸡心的老大,三湘帮的猛将豺哥。
豺哥是个中年人,看上去四十多岁,头发很乱,目光中多有戾气。
打扮的倒是挺富贵,大金链子,大金表,双手上七八个金戒指,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一样。
这样的打扮,在林耀看来是够土的。
但是在1983年的港岛,这种打扮代表着财力,地位,古惑仔们一个个羡慕的要死。
“豺哥,这是我的好兄弟阿耀,那个是刀仔,乐府酒楼的事,就是我们三个合计着做下的。”
鸡心点头哈腰的凑上去,对着正在打牌的豺哥说道。
豺哥把墨镜往下拉了拉,看了林耀二人一眼,开口道:“昨晚的事做得漂亮,我早就想收拾小星那个兔崽子了,你们将他羞辱一顿,也算为我出了一口恶气。”
“我听鸡心说,你们两个还没找到活干,我最近准备干一票大买卖,有兴趣的话可以算你们一份,省的别人说我不知道提携后辈。”
林耀看了豺哥一眼,这家伙是做明攻的,而且专门做大案。
他所谓的大买卖,估计不是打劫哪家珠宝行,就是再打银行与运钞车的主意。
“你们两个也是走运,以前跟我合作的一伙老朋友,前段时间跑路去了暹罗,不然这种好事也轮不到你们头上。”
“我看你们身手不错,才想着提携你们一下,多了不敢说,这一票要是干成了,每人能分到这个数!”
豺哥伸出右手,比了个三的手势。
“三百万?”林耀反问道。
“三百万!”
豺哥脸上带着傲意,自得的说道:“你把我当成叫花子了,我随便出去转转也不止这个数吧,是三千万啊!”
三千万!
嘶!!
林耀倒吸了一口气,每个人能分到三千万,豺狼这是要去抢劫银行啊?
运钞车都不行,没有这么多现金。
不对!!
他们跟豺狼非亲非故,对方凭什么带他们去做大买卖?
就凭教训了小星一顿?
这怎么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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