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重生之妖孽人生> 第一百三十八章 标王的疯狂(1/3)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第一百三十八章 标王的疯狂(1/3)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笔下文学
  (无奈了,家中水管破裂,勉强码了一章。抱歉了!最后顺祝大家周末愉快!)

  僵尸衣服上的商标冠名权,这是林风等人此前就认定是今天广告竞标会的热点。而经历了此前两轮的疯狂竞标后,林风估计这轮将会更加疯狂。

  如果说每天玩家挑战失败的次数在千万次以上的话,那每天出现在玩家眼前的僵尸数量至少超过10亿次。想想,一个公司的商标出现在玩家眼中10亿次,那无论什么商标,绝对会让玩家深刻记住。

  不过最终到什么地步,林风也不好说。但看下面众多厂商代表火红的双眼,林风知道这次广告竞标会一定大获成功。

  僵尸衣服上的商标冠名权起拍价林风定的是100万。

  “150万!”这次率先举手的依然是“孔府宴酒”。

  众多厂商一看,心知恐怕这论又将轮为酒类厂商的拼杀。毕竟对于大多数厂家来说,实力比不过的自然没底气争,有实力的又没酒类厂家疯狂。尤其这两年刚刚经历了“秦池王酒”3.52亿元中的中央台“标王”事件,酒类厂家的疯狂是人所共知的。

  “170万!”果然,刚才输给“孔府宴酒”的其他厂商此刻发难了。有的时候,赌的就是一口气。何况,这个广告类型虽然新鲜,但这些酒类厂商当年敢豪赌中央台的“标王”,此刻赌这个注册人数上亿的游戏广告,也没什么大不了。

  但让众人都意外的事发生了,异军突起。

  “300万!”一个声音震撼全场。

  众人回头望去,全部愕然。

  林风也愣住。喊话的是长沙白沙卷烟厂的代表,此刻豪气的喊出300万的价码。

  “不是国家有规定,卷烟厂不准打广告么?”众多厂商一阵嘀咕。

  “500万!”这次轮到了“云南红塔山”卷烟厂。

  林风眉头皱了皱,回头问了问身边负责广告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详细翻阅了广告法后,告诉林风国家的确有相关规定,禁止卷烟厂在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登广告。但林风的游戏广告时间属于新鲜事物,国家的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这些卷烟长这次是打擦边球。

  “林董,恐怕这轮会被炒到天价!”吴兆莆在一旁神色不定的说。

  “为啥?”林风疑惑问。

  “国家有明文规定,禁止烟类厂商打广告。恐怕今天这轮广告竞标会之后,国家不久便会下达明文规定禁止网络游戏中的烟类广告出现。所以,恐怕这些卷烟厂家会搏这一次,而且无论他们炒到多高,最终能上架几天谁也说不准。估计到最后,无论他们喊多高,最终也花不了多少钱。”吴兆莆分析说。

  事实也的确如吴兆莆分析那般,价位节节攀升。短短时间内,被炒到了3500万每月,已经接近中央台的黄金剧场的广告价位。

  众多原本还想分杯羹的其余厂商顿时哑火,就连一向财大气粗,行事疯狂的酒类厂商也瞠目结舌。暗道这个世界疯狂的人实在太多了。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