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城庭审进行的如火如荼,孟山都的律师和罗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唇枪舌战,双方在法庭上你来我往,引经据典,博古况今,这番法庭激战,让所有记者看的心旷神怡,目眩神迷。这一场庭审,完全可以作为一部经典的好莱坞法庭剧的最佳剧本。
不过法庭上的走势,却是可以明显的看出,在50万畸形儿童的铁证如山下,孟山都想要免责那是不可能的。毕竟,无论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化学家来检测,都可以从这些畸形儿童身上,找到‘橙剂’的残留物,这些都足以佐证‘橙剂’对其的危害。
至于另外一边,那13240名农民身上的各种器官异变,也是铁证如山,不过相对于‘橙剂’的证据,这边反而显得轻松自如一些。毕竟这只能证明他们受到污染,但却不能证明,他们是受到了转基因的污染而导致器官变异。而只要不能够证明这是来自于转基因的污染器官异变,那么孟山都就不会遭受沉重打击。
当然,越南50万畸形儿童的索赔,也是极为惊人,350亿美元,这也足以让孟山都吃不了兜着走。所以,休-格兰特在一边委托律师打官司的同时,也利用财团的影响力向越南政府施压,让他们将这50万的畸形儿童给带回国。否则,杜邦财团将会暂停在越南的投资,以及美国政府对越南的投资。
对于如此赤裸裸的威胁,越南政府虽然倍感气愤,但却是无奈。这个是世界一直都很现实,也一直都很残酷。无奈之下,越南政府联络上这些畸形儿童家庭的父母或者亲属,让其将他们带回越南,越南政府会为其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同时会为其家人提供合适工作。当然,这两点都是休-格兰特保证的。
毕竟相对于350亿美元的赔偿来说,这点治疗费实在不值一提。毕竟越南物价指数低,越南医院治疗,那花的了几个钱。相反如果这场官司输了,那首先就要赔偿350亿美元的精神损失费。这是罗恩律师事务所提出的,平均到每个人,那是7万美元。而这7万美元,是赔给这些畸形儿童父母的,是赔偿给他们家庭的。
之后,孟山都还得承担所有的治疗费用。如果治不好,那么就必须承担起从出生到死亡的所有开支。而罗恩律师事务所认定的赔偿方案是参照美国近20年的国民GDP指数以及物价上涨指数,这每个人至少要补偿到70岁,每年至少10万美元,也就是每人要补偿700万美元的生活补偿费。
就罗恩的计算,每名畸形儿童在美国生活,一年至少生活开销在3万美元。而请个护工,由于需要24小时照顾,因此费用不会低于7万美元一年。所以,每年10万美元。至于为何要在美国,而不是在越南,罗恩的说辞很简单,因为这些越南儿童是因为美国的公司而导致他们一生的不幸。而越南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生活环境并不舒适,甚至很糟糕。而这次,他们鼓起勇气站出来,为自己的权益抗争,这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所以,他们理应在全世界最好的国家,享受着最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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