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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三章 庭战(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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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葛明问:“假设被告事先关闭保险,先把子弹上膛,将手枪放在枪套中。接着戴上右手手套,拔枪,开枪。”

  证人看诸葛明:“这样说不准自己大腿会先中枪。”

  诸葛明走出控席,看着李墨手中的枪,再看证据报告。

  这里是一个大问题。

  假设越三尺是凶手,越三尺不需要双手持枪,单手的力量就足够稳住手枪。假设越三尺当时昏迷,诬陷者无处借力,因为枪已经被越三尺握住了,诬陷者左手必须保证越三尺的左手抓住手枪。因为硝烟喷溅的考虑,越三尺必须伸直手臂。要保证一枪命中蒋寒月心脏后控制后坐力,需要另外一只手来稳定枪身。

  一把手枪上已经有两人的左手,再加上两人右手显然很难操作。最好的方式就是诬陷者用自己戴了手套的右手辅助握枪,右手提供稳枪的力度,左手只要使用小力激发扳机就可以。

  但是诬陷者没有想的太仔细,因此出现了硝烟分布和手枪指纹上的巨大矛盾。

  (至于为什么诬陷者不取下枪械射杀蒋寒月,再放回枪套,后续会有说明。)

  ……

  数天前,欧阳逸悄悄会见神探小野。

  小野:“诬陷和非诬陷之间存在很大区别,最重要一条是无法代替。比如A抓了B的手握住匕首刺向C,A的手就会遮挡住本应该喷溅到B手上的血迹。不握住,不握紧,B已经昏迷,他无法提供刺向C的力量。”

  小野:“这个案子,越三尺昏迷了,她是无法开枪的,甚至拿不住枪。那就需要别人抓她的手拿住枪。手枪面积就那么大,这人又要扶住越三尺,又要抓越三尺的左手,控制越三尺左手的位置,等同失去了对手枪的操控。诬陷者必须使用自己的右手来协同完成。这样一来,该有指纹的地方就没有越三尺的指纹。”

  小野:“那假设诬陷者开枪之后,再把越三尺的右手按压上去呢?这是最完美的。但是枪声一响,给诬陷者的时间就不多了。诬陷者必须将越三尺送到洗手间,然后离开黑暗的小屋,并且远离现场。要知道把越三尺的右手按压上去,是需要技术与力量,有可能造成左右手指纹重叠,还有可能造成子弹的再次被击发。”

  小野:“按照当时情况,还有视觉环境。在开枪之后,制造右手指纹我认为是不现实的。这份材料也显示凶器的关键位置没有越三尺右手的指纹。从凶器看越三尺是单手开枪,实际上是双手开枪。这样必然造成硝烟分部不同。谎言始终是谎言,要掩盖谎言需要更大的谎言,也必然留下更大的破绽。”

  ……

  陪审长:“陪审团一致裁定越三尺杀人罪名不成立。”

  注意了曹云,大联盟和烈焰却疏忽了欧阳逸。这也是因为曹云太跳了的缘故。如同小野所说,假的就是假的,是假的就有破绽。

  不过越三尺虽然被当庭释放,但当庭又再被羁押。检方特搜部正式立案,调查越三尺滥用职权的行为。越三尺这次的麻烦可就大了,因为这次不是诬陷。在调查越三尺杀人案中,检方最少已经掌握有三项铁证可以指控越三尺滥用职权。其中包括非法计算机入侵罪,越三尺的民间帮手骇客广本也随之被刑拘。

  越三尺的麻烦还远没有结束。不过这些麻烦和曹云不再有关系。

  赢了官司,心情倍爽,曹云和欧阳逸一路谈笑风生的走出法庭。法庭台阶处,诸葛明和眼镜女正在低声说话商议着什么事。见到两人下台阶,站立在一边看向两人。

  曹云快步走了几个台阶,走到诸葛明面前,深深鞠躬:“对不起,诸葛检察官。之前多有冒犯,请多海涵。”

  诸葛明很大气:“算了,我明白的,都是工作。”

  曹云打开公文包,拿出一个礼盒,将公文包放在地上,双手捧了礼盒再次鞠躬:“一份小小的道歉礼物,请诸葛检察官务必笑纳。”

  诸葛明看了看曹云,接过盒子:“呵呵,没想到你连礼物都准备好了?你们就这么有自信一定会赢?”

  曹云赔笑道:“当欧阳律师堪破现场BUG之后,我们已经赢定了……我们的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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