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公司明着很珍惜,转过头就丢给腾飞厂,一来感谢腾飞厂在他们危难之际施以援手,二来以此为代价,要求腾飞厂在未来几年内将DRO无人机平台维持在一万美元的价格。
庄建业表面对H公司的过分要求很不满,但私下里却乐开了花,“哈比”无人机可是个好东西,其对雷达的精确打击效果非常好,腾飞厂已经掌握了平台,如果能把内部的电子设备也给吃透,将来不知道卡脖子的事儿还能不能有,如果抢先一步,吃了以色列的先机……恩……这个可以有!
至于价格维持在一万美元,倒不是不行,问题是小小的反辐射技术资料就想买通?腾飞厂似乎没这么廉价吧。
于是双方在DRO无人机平台的价格上还在掰扯,希望H公司能继续弄点好东西过来。
就比如说反辐射技术资料旁边那厚厚一堆无人机远距离操控装置和探测装置设计、加工以及组装技术范本就挺好,如果H公司能把他们应用于TY—2C无人机平台上那款最新式的无人机操控和侦察设备一并拿过来,庄建业别说维持一万美元了,就是再降两千美元都干。
可惜H公司没那么傻,只把最初的发现—1上的操控和探测装置技术交给腾飞厂。
除了感谢腾飞厂危难之际的援手外,H公司索性把他们的发现—1无人机全权交给腾飞厂生产。
之所以如此,倒不是H公司有多好心,而是如庄建业早前预料的那样,由于无人机业务的持续扩大,种类的增多,H公司这个底子为皮包公司的企业产能严重不足,特别是美军的超级大单砸下来后,H公司根本无力负担三种无人机的生产,只能向外转移一种。
最先进的自然不能交给别人,于是发现—1便成为技术转移的绝佳目标。
对此庄建业没有任何异议,H公司的发现—1具备两百四十公里的飞行距离,但它的母型号,腾飞厂的TY—2却只有几十公里的有效距离。
两者平台没有任何区别,差就差在操控的航电设备上,人家H公司能够依托美国强大的电子设备制造产业和通信设备产业,轻松的做出超过两百公里的事实操作和侦察装置。
反观腾飞厂,使大劲也达不到人家H公司的一个小脚指头,没办法两者在电子设备领域的技术差距太大。
这不是动动嘴皮子就能赶上的,需要时间去追赶,对此庄建业还是很有信心的,不说别的,H公司这次技术转让,就能弥补国内多个领域的空白。
更何况H公司觉得技术一般的东西不见得就很差,关键看跟谁比,美国人最先进自然比不了,可跟国外其他国家比优势还是很明显的,至于国内……好像还没有可比的。
总而言之还不错,所以H公司交给腾飞厂全权代工的发现—1无人机的出厂价也要相应的提一提,毕竟不止是做平台,而是开始做整套系统,10万美元的单价就太亏了,于是庄建业将四架发现—1无人机与一个地面站和一辆后勤保障车打包,组成一整套系统,供货价1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