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飞行器设计、核心部件制造、产品的试验到电子设备的集成,有一样算一样,H公司根本连碰都没碰有一下,又何来的知识产权?
但吊诡的是,相关知识产权却又偏偏存在于H公司,但所有权并不属于H公司,而是由腾飞集团的代理人埃文斯和欧文“联合出资”成立的独立实体,以合伙人的形势挂靠在H公司吃创始人股息的皮包公司。
没办法,谁让埃文斯当初以腾飞集团精美的二战航空模型成功晋升为H公司的创始人呢,尽管最终被人一脚踢出管理层,并远赴欧洲躲避灾祸,但创始人的身份还在,分红虽少但还是会有一些,于是这家皮包公司就已经这般诡异的新式存在下来。
如果IAI公司稳扎稳打,如同H公司一样,把埃文斯和欧文成立的这家除了专利文件以外,什么都没有的皮包公司以合伙人的名义包裹起来,慢慢消化,说不定IAI公司真的能够化茧成蝶,成就无人机领域的王者之路。
然而IAI显然没有H公司的老道,眼见埃文斯和欧文的公司价值不菲就想直接占为己有,于是便向这家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皮包公司发起了恶意收购。
结果这一收购不要紧,直接启动了资本市场上所谓的“毒丸计划”,股权协议中的隐藏条款被击发,85%的原始优先股被释放出来,定向增发给埃文斯和欧文在德国成立的行动者航空系统公司。
行动者航空系统公司瞬间成为皮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旋即在美国加州向IAI发起专利侵权诉讼。
本来一架德国公司起诉一家以色列公司,美国这边还挺郁闷的,结果埃文斯和欧文受到欧洲友商排挤,行动者公司在欧洲混不下去,两人干脆从行动者公司抽离,通过复杂的股权结构,在美国加州重新创办一家叫做HNB的新公司。
将皮包公司的股权纳入HNB的体系之中,至此HNB便成为地地道道的美国公司,在美国缴税,在美国经营,这下美国加州法庭在面对这项诉讼就不觉得自己是外人了,对着IAI公司就是一阵的穷追猛打。
最终判决IAI公司败诉,除了支付HNB公司从1984年到现在的45亿美元的侵权罚金外,每年还需要向HNB公司提供五千万到两亿美元不等的专利保护费。
因为无论是“苍鹭”还是“哈比”几乎所有的IAI公司的无人机产品都或多或少的应用了HNB公司的专利技术。
这要是其他国家如此判决,以色列人管你那么多,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有能耐你来咬我呀。
问题是作出判决的是美国爸爸,这就让以色列人没咒念了,除了认怂只能认怂。
于是不但全额支付了罚金,而且按照判决乖乖的支付专利费。
而HNB公司除了将一部分资金留下,作为美国上层社会的攻关经费和埃文斯以及欧文的酬劳外,大部分通过专用账户转入离岸金融中心,之后通过复杂到爆炸的金融交易最后进入腾飞集团在港岛招商银行内开办的专用账户。
没办法,谁让腾飞集团才是HNB公司真正的大股东,他不拿这专利费谁能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