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这玩意儿说穿了就是个婊砸,它们总喜欢站在拳头硬钞票多的那一方,马超身上背着人命案,却还敢牛逼哄哄的在居民区开枪,凭的是什么?不就是孙马克吗?孙马克有钱,谢谦有权,否则崇市几万警察真发狠,会抓不到他这么个狗篮子。
透过马超几次的亡命狙击,我愕然的发现自己的能耐真的太弱了,假如我能和黑哥、吕兵一样强,在酒吧时候,我不会被江君像揍儿子似的暴打,假如我能有林昆一半的实力,今天就是我追着马超满街乱跑,所以我才萌发了拜师黑哥的想法,奈何黑哥好像对这事儿根本没有任何兴趣。
酒越喝越多,我却越发的清醒,很快几罐啤酒都被我造光,我又懒得下楼再去买,躺在床上又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实在闲着没事干,我爬起来换下自己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丢进洗衣机里,完事就穿条小裤衩拿起拖把和扫帚,像是疯了似的打扫起卫生。
一直干到凌晨十二点多,凌乱的屋子才总算被我收拾的一尘不染,我倚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
这时候房门被人“咚咚”拍响,被马超偷袭了几回,我现在都有心理阴影了,随手从厨房抓起一把菜刀,然后趴在猫眼上朝外看,当看清楚是外面的人竟是王志梅的时候,我这才松了口大气,打开门锁,朝她咧嘴笑了笑:“不好意思啊梅姐,我本来想回家换身衣裳的,正好家里来客人了,所以没顾上去大案组找你。。”
王志梅皱着眉头,斜楞眼扫视只穿条小裤衩的我,随即偏过去脑袋摆手道:“穿条裤子不会耽误你很长时间。”
“呃。。”我低头瞟了一眼,赶忙跑进卧室,套了条大裤衩。
我出来的时候,王志梅已经自顾自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来回张望几眼,满眼不可思议的出声:“我以为你住的地方肯定又脏又臭,看来是我思想狭隘了。”
“那肯定了,干净人啥时候都是干净淫儿。”我大言不惭的吹着牛逼:“喝点啥不梅姐?”
“不用,我问你几句话就走,同事还在底下等着我呢。”王志梅摆摆手,表情瞬间变得严肃:“王朗,今天袭击你们的人是马超吗?”
“是!”我毫不犹豫的点头回答:“而且他手里用的是真枪,警用的配枪。”
“我知道,那支枪。。是我同事的。”王志梅的眼神顿时变得一阵黯淡,捏了捏鼻子,声音低沉的说:“能跟我说说,和马超一块袭击你的那帮人大概长相和特征吗?”
我低着脑袋沉思半晌后说:“长相不好形容,都是普通人,既没有特别帅的也没有特别丑的,不过听他们口音应该不是咱们崇市附近的,对了,警察赶到的时候,有个青年劝阻马超离开,那人左边眉毛有颗痣,看架势,这伙人里,那个青年应该跟马超地位差不多,甚至比他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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